薄熙來案的審理交鋒激烈,薄熙來在審理的第一天,在法庭對第一件指控進行調查時就翻供, 稱曾經在中紀委對他審查期間違心承認。
當審判長宣布開庭后,8點47分許,薄案主角薄熙來被帶到法庭上。薄熙來身穿白色襯衫,深色褲子,手上拿著書面資料,坐在第一排的凳子上,兩旁坐著兩名警察。
當法官詢問是否申請回避,薄熙來及其辯護律師表示不申請回避。
公訴人然后宣讀起訴書,指控薄熙來犯有受賄、貪污、濫用職權“三宗罪”。法庭就起訴書指控的薄熙來主體身份事實進行調查時,薄熙來回應說, “我是具體案件一個一個地講”。
在繼續開庭后,薄熙來說:“我希望法官能夠合理的公正的來審判, 按照我國的法律的程序來審判這個問題。” 法官回應,你的意見本庭已聽明白,法院會依法獨立公正的行使好審判權,依法審判好你的案件。
法庭就起訴書所指控的第一件案件展開調查時,就出現交鋒。對薄熙來3次收受唐肖林賄賂共計折合人民幣110.9446萬元的指控,薄熙來說, 他需要向法庭陳述。
薄熙來隨后當場翻供,稱唐肖林三次送錢的事情是不存在的。唐請托他辦事的那些事情都是公事公辦,絕沒有談到唐肖林建大連大廈是自己倒賣,絕沒有談到申請汽車指標是為了倒賣,這些事情唐當時全部向他隱瞞。
薄熙來還稱,對唐肖林三次送錢的事情,他曾經在中紀委對他審查期間違心承認:“當時我完全不知道這些事情的情節,腦中一片空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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