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加拿大媒體報道,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在北京時間周四中午對趙巍案作出判決,涉嫌在2002年謀殺女友趙巍的李佳明(前稱李昂),被判故意殺人罪成,將被判無期徒刑。過去10年耐心等待司法正義的趙巍父母,終于等到結果。
趙巍母親楊寶英,在得知判決后,發表了簡短書面聲明,她說:“內心雖然得到一點點寬慰,但任何的判決,都無法喚回親愛的女兒。”
另外,知道判決結果的李佳明母親,對判決表達非常不滿,已要求律師提出上訴。李佳明在2002年殺人后潛回中國,該案一度因為李佳明逃回中國,而證據卻在加拿大,衍生出司法管轄權的問題,一直苦等不到有關司法程序進行的趙巍父母,還曾親自前來加拿大,請求加拿大政府有關部門加速案件審理。李佳明最終在2009年被中國逮捕,全案遲至2011年9月才開庭,其間休庭長達一年,直至27日北京第一中級人民法院作出判決。
由于加拿大政府當初在同意將該案司法管轄權轉交給中國政府處理時,中國政府曾作出李佳明不會被判死刑的保證,因此加國駐北京的外交官,一直跟進此案進展。法院在宣讀判決時,加拿大的外交官亦在場內旁聽。
Globe and Mail報道,李佳明2009年在中國被捕,已承認誤殺女友趙巍,表示是兩人在玩“枕頭游戲”時意外把對方悶死,但這個說法明顯與加國法醫指趙巍遭勒死不同。
趙巍表姐李軍軍對于趙巍案李佳明被判有罪,表示這世上總算還有公理存在,但她也同意阿姨即楊寶英所說的話,那就是“法官如何判決,再也無法改變我們失去一個漂亮女兒,這么痛苦的事實”。
趙巍表姐說李佳明庭上當場大喊“我是無罪的”,李的父母親也在法庭情緒激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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