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澳大利亞媒體報道,一名赴悉尼修讀工程學位的新加坡留學生,曾經因為謀殺兩名華裔室友罪名成立,而被判至少48年有期徒刑。然而,在最近的一次上訴法庭內,法官撤銷了以前的定罪,判定這名留學生無罪釋放。
當地時間周四(26日),在新州刑事上訴法庭中,三個法官主持的上訴庭審,針對2003年9月份Ram Puneet Tiwary謀殺泰周梁(Chow Lyang Tay音譯)和譚寶全(Poh Chuan Tan音譯)一案進行了復審。當時兩名被害人都年僅26歲。他們三人都為新加坡國籍,此前在悉尼新南威爾士大學修讀工程學學位。
2009年,時年30歲的Tiwary被判謀殺兩名室友罪名成立。2003年案發時,泰和譚二人在位于金斯福德(Kingsford)的公寓里,被人用棒球棍毆打和利刃刺死。
Tiwary聲稱,自己的室友被謀殺時,他正在睡覺。不過法官發現他拖欠5000余元房租,而因為這一債務,他的生活陷入了困境。
2005年他因此案被首先判處謀殺罪名成立、終身監禁并且沒有假釋期限,但2008年刑事上訴法庭要求重新審理此案。
2009年再次審理后,他又被判處最少刑期48年,第二次審理中,陪審團仍然發現他謀殺罪名成立。
在周四(26日)舉行的第三次審理中,法官白赫斯特(Tom Bathurst)、富勒頓(Elizabeth Fullerton)和奧爾瑟浦(James Allsop)撤消了此前的兩次謀殺罪名,判處Tiwary無罪釋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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