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考畢業生審核工作國家規定一年二次,即6月、12月。這二次的畢業生材料,各市縣考辦、各助學點,分別是在7月20日、元月20日將材料報省考試局送審。全省的畢業生審核必經全部審核完畢,方可注冊——既電子注冊,一旦注冊完畢,則不可增加,也不可減少,故而,任何人想提前辦理或過期補辦都是做不到的。
從2002年下半年起畢業生材料的送審工作將提前,請考生多注意看報考簡章及報考指南。
海南省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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