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考生必須出俱以下材料的原始件和復印件(注:復印件一律用A4紙復印):本人居民身份證、準考證、課程合格證書;已辦理免考的要提供免考申請表,中醫專業要提供實習鑒定證書(只要原件);中醫(藥)師以上的職稱要提供職稱證明復印件和加蓋當地人事部門印章的任職文件復印件。并把復印件按以下順序裝訂成冊:①《準考證》、《身份證》②《專科畢業證書》③課程合格證書及免考申請表。
2、考生請于11月29日至12月7日將畢業生登記表、畢業證明材料原件及裝訂成冊的復印件交區自考辦進行審定,審定時自考辦要當面打印《重慶市自考畢業生基本屬性校對通知單》,考生須簽字認可,否則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己負責。
3、辦理畢業證書期間,原則上不辦理免考及考籍更正手續。
4、考生辦理畢業證書時,如合格課程不是新課程代碼的,請務必在復印件上每門課程名稱前注明“0”字頭的新課程代碼,否則不予辦理。
5、畢業生登記表上的“單位意見”欄要求簽署200字左右的畢業生簽定意見,并加蓋單位公章。
6、考生請于2006年3月份后領取畢業證書,具體時間請打電話72226059詢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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