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剛剛在北京閉幕的中國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工作會議上了解到,由于留學生對國家有關出國留學政策不太清楚,致使一些人在回國后辦理相關手續時遇到很多麻煩,嚴重的甚至影響到留學生的就業和落戶。一些教育參贊呼吁主流媒體應加強對留學政策的宣傳,避免給回國的留學生造成不可挽回的損失。
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有關負責人在接受記者采訪時提醒說,學生在出國前申請國外高校時就應核查該校是否具有相應的資質(詳情可查詢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http://www.jsj.edu.cn/)公布的國外院校名單)。另外,凡讀取沒經過教育主管部門批準備案的中外合作辦學的境外學位,不予認證。一些人輕信某些不法留學中介的宣傳,上了不被認可的學校,結果不僅花了大筆冤枉錢,也白白浪費了好幾年大好時光。
按照國家有關政策,公務員考試、司法考試、醫師考試,報考國內研究生考試以及求職就業等大都需要出具境外學歷學位認證證明。由于沒有及時辦理學歷學位認證而給自己的生活和工作造成困難的人每年都有很多。
據了解,留學生如果要辦理境外的學歷學位認證,必須要在回國前通過我駐外使(領)館教育處(組)先辦理《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回國后憑這個證明及相關資料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學歷學位認證及其他相關手續。辦理認證需要一定的時間,如果回國前沒有辦好《留學回國人員證明》,回國后辦理學歷學位認證將會遇到更多的麻煩。
這位負責人說,留學生出國后要及時向中國駐當地的使(領)館教育處(組)注冊登記,這一方面便于使(領)館為留學生提供管理、服務和領事保護,另一方面方便留學人員回國之前開具留學回國證明。此外,留學生回國后應及時辦理學歷學位認證,不要等需要時再辦。“現上轎現扎耳朵眼兒”很可能會誤事。
這位負責人特別強調,留學生絕不要輕信非法中介的許諾,購買假學位、假證書。留學服務中心每年都會發現持假材料來辦理相關手續的人,有的人甚至拿著全套的假材料來辦理就業落戶手續。這是違法行為,本人將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同時需要注意的還有,留學時間和學成回國時間問題。根據有關規定,留學生出國留學須滿一年以上才能享受留學生的相關政策和待遇:如就業落戶、申請各種科研資助、申請創業扶持資金、購買免稅汽車等等。留學不滿一年或回國超過一定年限,將喪失只有留學生才能享受的政策和待遇。比如,留學生回國一年之內可以購買免稅汽車等,回國兩年之內必須辦理就業落戶手續、申請教育部留學回國人員科研啟動經費等,過期則不予受理。
另外,為了回國后辦理就業報到手續更便捷,留學生出國前,最好將本人的人事檔案存放在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這樣可避免回國后因轉遞檔案而出現的障礙和困難。
國內用人單位如果想接收留學回國人員,需到教育部留學服務中心辦理立戶手續,經過審核后,符合條件的單位,方可接收留學人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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