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八零年
10月29日,經中央、國家領導人及教育部同意,北京市人民政府下發《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建立高等教育學歷考核制度的決定》。31日,《北京日報》全文刊發。
11月22日,北京市政府發文,成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副市長白介夫同志為考試委員會主任委員。
12月,市自考委確定了1981年將舉辦的哲學等七門公共課考試安排及相應主考學校。
一九八一年
6月7日,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首次考試——公共課哲學在全市各個區縣的80多個考場進行,有2686人參加考試。
7月17日,市自考委第四次會議決定開考商業經濟、英語基礎科等八個專業,并審議通過了八個專業的考試計劃。
11月5日,市自考委第五次會議通過了《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實施方案》。
一九八二年
1月16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單科合格證書頒發大會召開,教育部部長蔣南翔,北京市市長焦若禺等領導出席大會并講話,考生及各方面代表共七百余人參加。
5月17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第六次會議審議了北京自考命題、評卷工作意見,決定聘請首批校考試委員、課程考試委員。
11月北京市自考委和中組部、中宣部聯合開考了“黨政干部基礎科專業”,中宣部和中級部聯合下發“組通字[82]47號中宣發[1982]55號”,組織黨員干部參加“黨政干部基礎科”的學習考試。
一九八三年
9月,北京自學考試報(試刊)創刊。
一九八四年
2月14日,鄧力群、彭佩云、臧伯平等領導出席北京市自學考試首次畢業證書頒發大會。
一九八五年
1月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王震等領導同志出席北京自學考試第三期畢業生畢業證書頒發大會。
7月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胡喬木、國家教委副主任彭珮云等領導出席北京市自學考試第四期畢業生畢業證書頒發大會。
一九八六年
1月13日,國務院副總理兼國家教委主任李鵬等領導出席北京市自學考試第五期畢業生畢業證書頒發暨五周年紀念大會并講話。
5月,北京市政府辦公廳轉發北京市自考委、北京市人事局文件(京政辦發[1986]70號),規定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與全日制普通高等學校畢業生享受相同工資待遇。
7月14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習仲勛等領導同志出席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首次學士學位證書頒發大會。
一九八七年
1月20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首屆助學經驗交流會召開。
6月20日,經市編辦批準,市成人教育局、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聯署發出《關于建立、健全區(縣)自學考試辦公室的通知》。
一九八八年
1月30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首屆助學經驗交流會召開。
一九八九年
9月,由關世雄教授主持編寫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淺論》正式出版發行。
一九九零年
10月18日,國務院總理李鵬同志為慶祝自學考試創建十周年題詞:“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作為鼓勵自學成才的學力檢驗制度是成功的,我們應給予充分的肯定,建立這項制度不是權宜之計,要長期堅持下去。”
10月30日,市自考委召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創建十周年慶祝大會。
一九九一年
3月,上半年報考科次首次突破10萬。
5月,受市成人教育局委托,市自考辦組織了對16所在京成人高校的驗收考試。
一九九二年
3月,自學考試區縣考務管理系統投入使用,至此,自考手工報名成為歷史。
9月,為配合市政府申辦奧運,市自考委首次舉辦外語中級水平考試。
一九九三年
7月,市自考委發布《關于對社會力量舉辦的高等教育進行國家考試的試點方案》,學歷文憑考試試點開始。
一九九四年
1月,首次學歷文憑考試舉行。13所民辦高校參加試點。
1月,北京自學考試與北京廣播電視大學合作試辦的大學專科基礎班進行首次考試。
4月,首次舉辦中專自學考試。
一九九五年
3月,上半年報考科次首次突破20萬。
11月,李嵐清副總理出席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創建15周年暨國家學歷文憑考試畢業證書頒發大會并講話。
一九九六年
10月8日,北京市自考辦獲得國家教委頒發的命題和宣傳兩項工作獎。
一九九七年
3月,上半年報考科次首次突破30萬。
一九九八年
8月22日,紀念《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頒布十周年,全國人大常委會副委員長許嘉璐、教育部部長陳至立等領導同志出席“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研討會”并講話。
一九九九年
2月1日——3日,與市勞動局合作,學歷與技能雙證書相結合的高等職業技術教育專業進行首次考試。
3月,上半年報考科次突破40萬。
4月17日,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北京市委書記賈慶林等領導同志巡視自學考試考場并講話。
二零零零年
9月18日,市自考委、市教委聯合下發“關于在自學考試主考學校建立自學考試辦公室的通知”。主考學校開始建立自考管理職能機構。
10月31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創建30周年紀念大會”召開。
二零零一年
3月,上半年報考科次首次突破60萬。
二零零二年
12月,首次實現通過計算機進行畢業審定。
二零零三年
3月,上半年報考科次突破80萬。
11月5日,自考辦依據法律程序,首次舉辦違紀考生聽證會。
二零零四年
2月,實行網上報名。
10月——1月,北京自學考試考務考籍工作通過了全國考辦的評審檢查,并獲得好評。
二零零五年
3月22日,發布北京大學在籍“無法按時畢業”的學生參加自學考試學習的試點方案及實施細則。
11月8日,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委托北京等七省市試行專科專業審批開考工作。
11月22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制度建立25周年紀念大會召開。教育部副部長袁貴仁等領導出席講話。
二零零六年
8月28日——9月2日,北京命題中心順利通過教育部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專家組的評估驗收。
二零零七年
1月,自學考試首次試行網上評卷工作。
二零零八年
9月22日,《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命題教師管理辦法》頒布。
二零零九年
1月7日,全國考委批復北京開展自學考試綜合改革試點。
2月22日,《北京市人民政府關于精簡與規范市政府議事協調機構和臨時機構的通知》將北京市高等學校招生委員會和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合并為北京市招生考試委員會。
11月,首次實施對考生成績的診斷性評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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