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新京報》報道,留學生張某的攝影作品被留學中介放在了經營性的網站上,用于招募出國留學學生,張某隨后將某教育科技中心告上法庭。日前,北京東城法院一審判決教育科技中心賠償張某共計4.3萬元。
張某稱,3年前他經一家留學中介機構介紹前往泰國易三倉大學學習。后為調換專業,他將自己拍攝的17張學校夜景作品存在光盤內交給了中介員工劉某。其專業沒換成,卻發現攝影作品未經許可被中介放在了其經營性的網站上,用于招募出國留學學生,且未給作者署名。為此,他起訴索賠21萬余元。
該中介機構表示,張某曾參加易三倉大學的攝影比賽,根據參賽規則,參賽攝影作品的著作權歸屬易三倉大學。涉案攝影作品由易三倉大學提供,公司只是受學校委托,在網站上使用了涉案攝影作品。
法官經過分析,確定攝影作品系張某的作品,應受到保護。中介機構沒有提交足夠證據證明著作權權屬轉讓,也不足以證明涉案的17張攝影作品全部為易三倉大學提供。由于被告系獨立企業法人,其通過經營網站等方式開展留學中介服務并從中獲利,故應當對該網站使用涉案攝影作品的行為承擔直接責任。(朱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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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留學申請階段如何與留學中介打交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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