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證時間:2004年11月29日至2004年12月7 日(雙休日除外)
二、材料準備:
(1)辦理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需帶上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所有課程合格成績單(含免考審批表)。
(2)辦理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需帶上本人身份證、準考證、所有課程合格成績單及論文答辯成績單、專科畢業證書。
三、辦證程序:
(1)考生將上述材料原件、復印件(兩套)交辦證的老師初審。 (2)考生憑初審合格單到交費處交費。 (3)考生憑收費單據到攝像處攝像、到畢業生信息采集處打印校對單并領取畢業生登記表。 (4)考生將填寫好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交回區考辦交表處。
四、注意事項:
(1)復印材料要求:
A、考生應將身份證和準考證復印在一張紙上,課程合格成績單、專科畢業證書及論文答辯成績單分別復印。
B、所有材料的復印必須采用B5規格的紙。
C、所有材料均復印兩份,分成兩份裝訂,將復印有身份證和準考證的那一張放在首頁裝訂,并在首頁上面寫上專業及專業層次(如:專業法律專業層次專科)及考生聯系電話。
(2)畢業生登記表填寫要求:
D 、畢業生登記表必須用鋼筆填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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