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 2010年1月自考中,54名考生違規受罰,嚴重者被取消當次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并停考3年,這是記者2月3日從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了解到的。
據介紹,違規考生中有43人屬二類違規,被取消當次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并停考1年。這些考生在考試中攜帶了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抄襲別人試題答案等。
另有10名考生屬三類違規,被取消當次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同時停考2年,他們因在考試中使用通訊設備、傳接物品等而違規。
還有一名考生屬四類違規,被取消當次參加考試的各科成績,同時停考3年,其因找人替考違規。
自考辦負責人表示,當前正值寒假,請考生踏實復習4月自考課程,誠信考試,用自己的努力獲得合格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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