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自學考試計算機及應用專業(專、本科)實踐考核的考生須遵守如下規定:
一、自覺遵守考場紀律,聽從監考老師安排。
二、憑自學考試準考證入場考試。凡丟失準考證者請提前到自考辦辦理臨時準考證,沒有準考證一律不準參加考試,否則后果自負。
三、為加強管理,保證考生信息的準確性,考在參加考試時須簽到,不簽到者成績被認定為“缺考”。
四、特別提示:請考生務必按考試要求(包括格式、路徑等)保存考試結果。如不按要求保存將會影響考試成績,后果自負。
附件:
1、高級語言程序設計(一)實踐考核安排
2、電子技術基礎(三)實踐考核安排
3、計算機應用技術實踐考核安排
4、操作系統實踐考核安排
5、數據庫系統原理實踐考核安排
6、軟件工程實踐考核安排
7、JAVA語言程序設計(一)實踐考核安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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