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考試報訊(記者 任衛軍) 記者從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獲悉,2009年上半年申請北京師范大學等6所主考校學士學位的考生可于10月領取學位證。
據了解,此次發放的學位證涉及北京師范大學、北京外國語大學、中央財經大學、對外經濟貿易大學、北京協和醫學院、北京理工大學等高校。考生可于10月19日至21日上午9:00至11:30,下午1:30至4:00前往北京教育考試院一層業務大廳領取。
北京教育考試院自考辦相關負責人介紹,此次通過學位審核的考生近800人。考生領取學位證時要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和本科畢業證書。代領者要攜帶本人有效身份證件及被代領者上述兩類證件。往屆各專業沒有領取學位證的考生也可隨本次領取。
該負責人提醒,考生領到學位證書后,要妥善保管。學位證書遺失不能補辦,只能由發證部門開具相關證明。
據悉,自考畢業生獲得學位是成人高等教育學位,效力等同于普通高校學士學位。考生通過考試計劃的全部課程(含筆試、口試、實習、實驗),畢業論文答辯成績優良且一次通過,外語成績符合要求,可獲得有學位授予權的主考院校授予的相應學科學位。此外,各主考院校可能有自己的規定,考生要注意。如論文答辯未通過,要補作合格方可獲得本科畢業證書,但不授予學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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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教育考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區志新東路9號(志新橋向北二百米路西),乘車路線:425路、16路、635路、690路、運通109路、825路等到志新橋北下車向北走路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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