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加坡:陪讀母親可以工作
新加坡實施“母子陪讀”的留學政策。公立和私立的中小學校都可招收外國學生,并且允許17周歲以下學生的母親在新加坡陪讀。母親可以一直陪讀到學生進入新加坡政府理工學院或政府大學為止。
允許陪讀母親工作,母親的收入可以滿足孩子上學及母子生活所需。就讀于新加坡政府學校的外國學生的陪讀母親,在學生入學一年后,就可以向新加坡勞工部申請到特殊的工作準證,在新加坡就業。
馬來西亞:要有存款證明
馬來西亞原先不存在陪讀,近些年,隨著國內很多家長把馬來西亞視為去歐美留學的“跳板”,馬來西亞政府采取多項措施鼓勵外國學生到大馬留學,包括允許留馬學生的父母到大馬陪讀。
對存款證明的要求通常在15萬馬來西亞幣,存期五年,有些投資移民的味道。
澳大利亞:政策較為寬松
澳大利亞的陪讀政策相當寬松,除父母外,留學生的親屬也可申請作為監護人。《澳大利亞移民法》對親屬的定義是:父母、配偶、子女、兄弟、姐妹、姨姑、叔舅、侄甥、祖父母、孫子女;此外,繼親屬也可以。但監護人不能小于21歲。
新西蘭:陪讀家長不準工作
新西蘭禁止十歲或以下的小留學生獨自在當地生活,必須有家長陪讀。新西蘭將會修改簽證規例,準許家長每次可以在新西蘭居留一年,但不準工作,沒有國民保健資格。
十一至十三歲小學生,沒有家長陪同,要經過教育部特別批準。已有寄宿的學校則可獲豁免。
加拿大:用訪問簽證曲線陪讀
加拿大不存在陪讀簽證,只有訪問簽證。該類簽證最長時間半年,還可以續簽一年,而且這類簽證還可以反復申請,所以只要不嫌麻煩,訪問簽證實際上可以起到陪讀簽證的作用。
對于訪問簽證,需要兩個基本條件:1、在加方有邀請;2、你有足夠在加拿大生活消費的經濟證明,通常是一年10萬元人民幣。
可以用訪問簽證陪讀的國家還有德國、法國、新西蘭、加拿大、英國等,期限一般為三個月,有的國家規定有多次出入境記錄的可以放寬到半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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