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新聞發言人王旭明25號透露,今年在內地自主招生的香港大學10所高校,必須在7月7號之前錄取完畢,被香港高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香港地區高考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內地高校的統一錄取。
王旭明在25號舉行的教育部例行發布會上指出,今年為了保證內地高校、港澳高校的公平公正,本著協商公平的原則,大陸高等學校和香港高校達成如下協議,在內地自主招生的香港大學10所高校,必須在7月7號之前錄取完畢,被香港高校錄取并經本人確認就讀香港地區高考的考生,不能再參加內地高校的統一錄取。兩所大學,香港中文大學和香港城市大學參加內地統招,列入提前錄取批次。彌補去年內地高校和香港地區高校來搶招生源的問題。
王旭明稱,香港的高校這兩年在內地招生這兩年每年大約在1300人到1500人左右,大部分是繳納高額學費的自費生,他們繳納的學費我們了解到,所謂內地這些學生所繳納的學費,是當地學生所交學費的2倍到2.5倍左右。只有部分成績特別優秀的考生,也就是被港澳地區學校稱為所謂“尖子生”,這些學生才能獲得全額的獎學金。據了解到這些獲得全額獎學金的學生在200人左右。
王旭明說,很多媒體,包括香港、港澳地區招生稱數十萬港幣獎學金,實際上我們了解數十萬獎學金學生本人享受是4萬左右,也就是生活費,其余作為學費,但并不獎勵學生手中,學生只拿到4萬港幣左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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