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涉及過去數年中偽造上千份虛假畢業證書、成績單、中國護照甚至駕照等政府文件,5名來自中國內地的留學生被安大略省大多倫多地區約克市警方拘捕。
《5名中國留學生在加拿大制售假證被捕》的新聞標題顯然讓人如芒刺在背,細讀新聞內容更讓人倒吸一口冷氣,比如制售假證之多已近上千份,“經營”時間之久已達數年,非法所得之巨已需百萬加元計量。尤其讓人尷尬的是這一案例的幾個關鍵詞,比如留學生,比如制售假證,還比如被捕。其實,更耐人尋味的細節不止于此,據報道,“警方還稱,目前已鎖定逾100名試圖購買這些假文件的華人客戶。”這一細節不能不讓人黯然。由此,解讀這一案例有三點值得咂摸。
其一,為什么購買這些假文件的是華人客戶?哪里有市場,哪里就有逐利者,從市場營銷的角度出發,沒有人會懷疑制售假證者的“智慧”,顯然,正是鉚準了某些華人客戶急需假證的心理,制售者才瞅上了這一商機。制售假證的是華人,購買假證的也是華人,制售假證的目的是牟利,購買假證的目的是利己,是蒙蔽加國法律,華人“強強聯合”,這種“肥水不流外人田”讓人悲哀;從制售假證到購買假證扮演角色的都是華人,這一分工明確的流水線也讓人尷尬,為什么加拿大人罕有問津假證者,為什么加拿大罕有制售假證者,這難道不值得追問嗎?當知識群體遠渡重洋所行的事是違法勾當,這難道不是反諷嗎?
其二,為什么被控以使用假文件罪名的最高刑罰可達14年監禁?據悉,這5名留學生已被拘捕,反觀我們的懲處措施則讓人汗顏。我們對制售假證太過熟悉了,可以說凡有道路處、有電話亭處即有“辦證”的油漆字樣,制售假證之泛濫讓人瞠目結舌,危害之深也是有目共睹,然而我們卻很少看到制售假證者被拘捕,即便被查到了通常是破財消災——以經濟罰款了事。在我們這里,購買使用假證往往更是難以被科以重刑,別說14年監禁,通常連有牢獄之災都談不到,使用假證者只要沒被發現就安之若素甚至飛黃騰達,究竟是法律過于寬泛,還是既得利益群體維持現狀,這同樣值得追問。
其三,為什么潛規則屢屢在異域大行其道?曾幾何時,香港城大武漢籍女生陳靜賄賂教授入獄的丑聞讓人錯愕,陳靜將1萬元港幣放進老師戴暉輝的信箱內,繼而用電郵向戴暉輝索要試題及答案。顯然,陳靜是熟稔潛規則的:先匯錢、再等著收貨,這套程序她玩得非常嫻熟。兩相對照,制售假證的留學生也一定諳熟潛規則,他們也許天真地以為在本土制售假證“無傷大雅”,在異域也無關緊要,與他們懷有相同心理的還有購買假證的華人客戶——購買使用假證沒什么大不了。遺憾的是,此地非彼地,此法非彼法。香港和加國用嚴苛的法律回敬了玩潛規則的留學生,我們是不是該反思滋生潛規則的本土土壤了。
據悉,加國警方說該5名留學生所用學生簽證是否也是偽造則仍待進一步驗證。面對這一刨根的做法,我們不要埋怨加國警方的“株連”,加國警方的懷疑是正常的,當道德染上了污點,當以身試法者褻瀆法律,當事人必須為自己的行為付出應有的代價。不管該留學生的學生簽證是否系偽造,他們已經被信任所拋棄。因此,筆者希望,制售假證被捕和購買假證將獲刑的案例能夠引起其它人足夠的關注。這是一個尷尬的標本,不獨為留學生所警惕,也為購買假證者所警惕,還值得本土所有人共同反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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