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據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與荷蘭萊頓大學合作協議,2005年留學基金委將選派40名獎學金生赴荷蘭萊頓大學攻讀碩士和博士學位。
據介紹,候選人應是高等院校的在讀碩士或在職優秀青年骨干教師。暫不受理無業人員、個體從業者及正在境外人士的申請。曾享受國家留學基金資助出國留學的人員,回國后至少工作3年以后方可申請。
本項目可供申請攻讀碩士學位。候選人年齡應該在35歲以下,LELTS成績在6.5分以上,不接受TOFEL成績,另外,申報理學碩士學位者,如提供GRE考試成績將被優先考慮。本項目可供申請攻讀博士學位,候選人必須已經獲得萊頓大學可指導博士生教師的接收函,申報理學博士學位者,如提供GRE考試成績將被優先考慮。
申請材料2005年2月15日前報送國家留學基金管理委員會項目合作與咨詢部。另外,根據國家公派出國留學工作的有關規定,推薦人選交納報名評審費500元人民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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