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肯定地說,如果兩年過去他們分離的現狀沒有改變的話,電話和互聯網發揮的功能就會越來越弱。有位多年從事社會報道的媒體記者對我說:“一方常年在國外學習或工作,另一方不準備出國而又沒有分手的家庭,不是這樣的家庭很‘模范’,而是因為有一些其他的因素,比如孩子,還有考慮自己的適合的工作、自身形象或顧及周圍的議論,也許還有經濟上的原因。”
出國留學實際上是在選擇一種利益,當這種利益本身就是家庭的共同利益時,它不會影響到家庭。如果留學和家庭婚姻相矛盾,但權衡利弊也會有不少人作出分離不分家的選擇。否則的話,結果只能是向強勢的一方傾方先出去了。考慮到分離的時間可能會兩到三年,走之前他們做了一個約定,在分離的期間為解決雙方生理方面的需求,可以找別人,但不要做感情投入。男方的出國之行果然拖了三年,這期間兩人都有過外遇,因為有約在先,相聚后兩人感情如初。
當然,大多數人在這個問題上做不到像他們這么“學術”,一般情況下是瞞著對方,瞞著也是一種辦法。
另一方面,唐燦說:過去分居者忍著的居多,現在不忍的居多,這表明性價值觀念在發生變化。婚姻的出現是具有規范和約束性關系功能的,現在這種約束力越來越下降。對于非婚性關系,現在有罪惡感的人不像以前那么多了,人們也不再僅僅是借助于婚姻的形式來發展性的關系,這是社會變化的結果之一,不必大驚小怪。
諒解歸諒解,諒解別人容易,輪到自己則很難做到視而不見,而且長期等待本身就足以使感情受到傷害。對于我的“求解”要求,唐燦說要看出國的目的和兩人的具體情況。
如果兩人想保持婚姻和感情,就應該爭取在一塊兒,積極地出去或回來發展,這是個必然的選擇。如果一方不愿回來,另一方也出不去,雙方就要好好談一談,必須有一方做出讓步,否則就要考慮婚姻值不值得存留。因為婚姻是建立在雙方互相尊重的基礎之上的,如果一方置對方的生活于不顧,或者是為了別的需求(孩子、形象等)而忽視了自己的感情需要,婚姻就成了空殼和枷鎖,失去了價值。
唐燦認為,每個人在善待別人的同時也要善待自己,尊重自己的要求,從這點來說,空守是沒有必要的。如果感情不是獨一無二不可替代的,就沒有必要把人生的有限青春蹉跎了。
用朋友的話說,“一個人最好的時光也就三十年,如果十年見不到人,還過得什么勁兒。”
“那么多活潑開朗的女孩因為等待生生地變成了怨婦,對社會來講并不一定是什么好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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