巴登-符騰堡(511 € / 管理費 40 €)
該州在引入學費方面一直都走在前列。新科學部長弗蘭科貝格(基民盟,前曼海姆大學校長)堅持從第一學期就收取學費。在2002年11月份甚至有傳言說,州政府曾經就收取學費的問題作了全面的調查論證:學費在大學畢業之后繳納。科學部對此矢口否認,一直沒有下文。
對于在校時間過長的大學生幾年以來就收取511 € (1000 DM)的學費。這一個做法沒有得到任何方面的反對,除了大學生自己。在校時間過長的大學生被定義為超過規定年限四學期的學生。一般專業的規定年限是9學期,在校時間超過14學期的學生就需要繳納學費。轉學者吃的虧更大,因為即使他們換專業,原先專業的學期也要被計算在內。
巴登州從1997年引入了每學期51 € (100 DM)的注冊費,2003年3月19日聯邦憲法法院宣布注冊費違憲,現在大學生可以向學校申請索回注冊費。2003年3月27日有媒體報道,該州卷土重來,用管理費代替注冊費。不同的說法是75歐或者40歐。
巴伐利亞(511 €)
慕尼黑工大與高校發展中心曾經有過收取12000 €的學費的計劃。這個多少有些暗地里的舉動發生在2002年5月份。巴伐利亞州教育部把這個計劃擱置起來。
不過在巴伐利亞州現行的規則是第二學位學生必須每學期繳納511 € (1000 DM)學費。也就是說如果已經在德國獲得學位的學生想繼續攻讀第二學位的話,堅決不要到巴伐利亞來(不過嚴峻的是德國現在很少聯邦州對第二學位不收取學費)。
博士生通常為其6學期,即使超出規定年限也有很多免學費的機會。在校時間過長學生的學費沒有什么意義:巴伐利亞州規定是在規定年限上加上4學期,在這段時間內必須通過最后一門考試。不然的話學校會強行要求學生退學。
柏林(51 € 加上超常學期 / 500 €)
柏林也是注冊費以及管理費的先行者。五年前柏林就開始收取每學期51 € (100 DM)的管理費。
根據柏林SPD和PDS聯合政府的協議,不會在此基礎上收取其他費用。不過在2003年4月份由于高校經濟狀況的惡化,關于學費的爭論再次爆發出來。柏林是到目前為止唯一根據學期數收取不同管理費的聯邦州,開始為30.68歐。3到6學期為46.02歐,從第7學期開始為76.69歐。
勃蘭登堡(51 € / 511 €)
勃蘭登堡州從2001年開始也引入了注冊費用51 € (100 DM)。學校收取的學費會納入州財政計劃。有學生對注冊費提出了訴訟,不過他們贏的機會實在很少,至少到最后定論之前還有好幾年。
根據2000年6月6日的日報報道,科學部部長哈克爾計劃引入在校時間過長學費,不過決定權在各自學校:是按照學期數還是按照課時數收取學費。不過到現在為止還沒有進一步動作。
不來梅(0 € / ?)
教育市政委員萊姆克先生表示收取學費是不可避免的。在漢堡執政的大聯合中正為此事討論。SPD傾向于學期賬戶,CDU傾向于收取在校時間過長學生學費。
漢堡(500 €,外國學生10226 €)
漢堡右翼政府在2003年5月21日通過了對在校時間過長學生收取每學期500 €的法規,將于2004年夏季學期開始執行。不過協議中有規定實行該計劃的原則條件是讓各校學生能夠在規定年限里完成自己的學業。
黑森(? €)
CDU/FDP聯合政府同意收取學費。早在2000年禁止收取學費的條款就被從黑森州高校法中刪除了。只是在黑森州憲法中有空洞的一條:在各公立中小學以及高校中課程是免費的。該州的計劃很多,包括學期賬戶、考試費用、附加費用等等。不過實際上的第一步應該是引入向在校時間過長學生收取學費。如果學生在校時間超過4學期仍然沒有任何成績證明的話,就要被強行退學。
麥克倫堡-前波普瑞(0 €)
現在沒有任何關于學費的爭論。不過由于該州高校財政狀況非常不理想,大學生還是非常擔心學費為期不遠。
下薩克森(551 €)
SPD領導下的下薩克森仿效柏林和巴登,向所有的大學生每學期收取51 € (100 DM)。由于在法律上比較嚴禁,對此的訴訟沒有任何機會。從2003年夏季學期開始,超出規定年限4學期的大學生每學期須繳納500 €學費。
北威(650 €)
北威州從2003年1月22日開始引入了學期賬戶制度。從2004年開始對于上學年限過長的學生將征收每年650歐的學費。
歷史上該州早就準備征收學費,這些學費會全部流入州政府財政計劃。2002年5、6月間北威州學費時間沸沸揚揚。在2002年6月18日州政府決定取消注冊費,只對長時間學生、老年學生以及第二學位學生收取學費。2002年7月該州決定實行學期賬戶計劃。
萊茵蘭-普法爾次(取決于課時數,最多為511 €)
2001年11月教育部長Juergen Z?llner (SPD)和他的北威州的同事宣布,在這兩個州最晚到2004年要實行學習賬戶制度。根據該學習帳戶模式,每個學生會獲得一定數量的課程作為“儲蓄”,通過花費“儲蓄”量來參加各類教學活動。若“儲蓄”耗盡仍未畢業則須通過自己交納學費的方式繼續攻讀學業。當然對于學期數還是有一定的限制。過晚的更換專業和第二學位的花費會更高。
薩爾(500€)
2002年3月21日州議會通過了對在校時間過長的學生征收學費的決議。此舉沿襲了巴符州的做法。決議已于2002年4月開始生效,2003年夏季學期將有第一批在校時間過長的學生交納學費,其他的在2004年的夏季學期。學費為500歐元。
薩克森-安哈爾特(200-360€)
真正的學費并沒有開始,只是教育經費的減少使各所高校的財政狀況捉襟見肘。為此哈勒大學計劃收取自然科學的實習費用,具體的金額正在討論中,預計是200-360歐元。
薩克森 (307€)
對于第二學位原則上每學期要收取307 € (600 DM)的學費。但是在一些學校學生可以申請免除學費,具體實施的權力在各所學校自己手里。
石勒蘇益格-荷爾斯泰因(500€)
現在高校法禁止收取學費。2002年1月11日州總理Simonis表示,她正在努力將學習賬戶計劃列入立法計劃中。這里的類似于萊茵蘭-普法爾茨州的計劃。在本州還將推行比巴符州還要嚴格的在校時間過長學生的學費:超過規定年限2學期就得繳納500歐元的學費。盡管實際上的畢業年限都比規定的要多出2學期。
圖林根 (500€)
高校法禁止收取學費。科女學部部長Schipanski 在學費問題上出爾反爾,一方面她同意向在校時間過長學生收取學費,另一方面她又反對基民盟正在討論中的學費草案。州長Vogel 說他正在努力將向在校時間過長學生收取學費(500 €/學期)列入議會討論議題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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