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隨著《中外合作辦學條例》的頒布,那些因各種原因不能到國外留學的人確實可以踏踏實實在國內念書了。教育部副部長章新勝日前就條例的貫徹落實請了教育行政部門的人和專家座談。
北京大學法學院饒戈平教授認為,日前頒布的《中外合作辦學條例》是一個精心制定、寬嚴適度、非常及時的政府行政法規。條例在規范中外合作辦學活動,兼顧國家、中外合作辦學者、受教育者三方權益方面有著很好的平衡,有效地解決了中外合作辦學活動中有法可依的問題。
教育部政策研究與法制建設司孫霄兵副司長認為,中外合作辦學條例通過制度創新,保證國家教育方針的實現,促使中外合作辦學進一步適應WTO的需要,并進一步引進國外優質資源。
北京師范大學裴娣娜教授在談話中提到,中外合作辦學,引進國外投資,引入國外教育資源,形成多元化辦學格局,直接培養國家建設所需的緊缺人才,是實施國際化人才戰略的一個重要舉措。上海交通大學副校長張圣坤認為,目前中外合作辦學的科目還是有些偏,MBAEMBA占了絕大多數,國家搞經濟建設需要這樣的人才,但絕不是僅僅需要這樣的人才。
對外經貿大學副校長陳蘇東認為,以引進促發展是中外合作辦學的根本宗旨。中外合作辦學的道路可以通過“引進-嫁接-本土化-國際化”四步走的階段性戰略予以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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