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市教委公布了經復審合格的中外合作辦學機構名單,北京原有的78所持有《北京市中外合作辦學許可證》中外合作辦學機構中,有10所因不符合辦學條件而將被重新審查。
據介紹,凡聲稱課程學習在中國境內及國外共同組成的學校,都屬違規操作。此外,所有與市教委公布名單機構名稱不完全一致的學校,都非合格機構。此次評審合格的機構,只能在公布辦學地址內進行招生收費活動,不可設置任何分支機構。
市教委將在今年內對評審不合格的10家機構進一步審查,對經整改合格的機構,教委將在明年為其頒發證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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