卑詩省教育廳選出二十間海外中學,容許他們與本地的教育局或私人機構合作,采用本省的課程。成功完成課程的畢業生可獲本省教育廳頒發的證書。
這二十間中學中,中國有十七間中學被選,臺灣有一間,日本有兩間,而中國那十七間中學,分布于北京、廣東、云南、福建、江蘇、河南、山東、上海、深圳等地。
省府最近修改學校法,容許海外學校申請,與本地的教育局、私人公司、獨立學校或顧問合作,達至本省教育廳的規定,成為本省簽發證書的海外學校。
要成為卑詩簽發證書的海外學校,校內所有課程要以英語教授,教師及校長必須持卑詩牌照。另外,要達到卑詩課程教授時間的要求、學科要求及學習成果,也須提供第十一及十二班的學科,確保學生達到卑詩省畢業要求,按規定第十二班的學生要考卑詩省試。
卑詩省教育廳的角色,與管理本省獨立學校相同,主要是制定標準、檢核、確認所提供的教學計劃、主持省試及進行評分、發成績單及文憑。
這二十所被選出的學校在二零零三/二零零四年,可正式提供本省的課程及運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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