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事高新技術成果轉化項目的留學人員,其項目經上海市高新技術成果轉化服務中心認定后,可與所在地稅務部門聯系,其在滬取得的工薪收入在計算個人應納所得稅額時,可按規定享受加計扣除。 此外,經上海市高新技術企業認定辦公室認定的企業和科研院所等,通過合法手續聘用的持有《外國專家證》、《上海市居住證》B證或由上海市外國專家局出具的外籍專家證明等三種證明之一的外籍專家,備案后,聘用單位支付給外籍專家的薪金可直接列入單位成本。
來源:新聞晨報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