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騙取在新加坡求學的中國學生錢財的兩名新加坡嫌犯陸金英﹙譯音﹚和莊錦協﹙譯音﹚13日被告上法庭。法官決定將這兩名嫌犯拘押勿洛警署,并于19日開始審訊。原告方指控陸﹑莊兩嫌犯收取一中國學生房租費和租房押金等共2萬新元﹙一新元約合0.55美元﹚和1000美元,卻沒有為中國學生租房,犯下了詐騙罪。近日,約有70名在星求學的中國學生報警或向中國駐新加坡大使館投訴,控告陸﹑莊兩嫌犯以代租住房﹑代辦入學手續或充當擔保人等名義騙取他們的錢財,造成他們交了錢卻無處安身﹑無處上學。據一名姓吳的中國學生說,他交給陸6個月房租1200新元﹑相當于2個月房租的租房押金400新元﹑搬運費500新元和門卡費110新元,共計2010新元,結果他只住了3個月就被最后一個房東以沒交房屋租金為由趕出門外。陸在3個月里還讓吳搬遷了5個住處。吳失去住所后向陸索還房租余款,陸卻一次又一次地找借口拖延不還,3月26日陸寫給吳一張答應退還余款的字據后再也不露蹤影。據這位姓吳的學生說,另一位中國學生一次就交陸2.2萬新元,另有幾名同學每人都交陸1.5萬至1.7萬新元,但他們都受騙上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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