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教育部國際合作與交流司海外留學人才身份審核表》從哪里取得?
答:可以從各省、副省級城市教育局(委、廳)索取,規格為標準A4紙一張。
2. 若是自己創辦企業,那么審核部門如何確定?
答:如果企業在國家級高新區或經濟開發區內,則由園區管委會作為審核部門;若不在園區內,則由地方政府或人事部門作為審核部門。
3.《海外留學人員證明信》由哪里開具?
答:在留學所在地的所屬使(領)館教育(文化)處(組)開具。
4. 有哪些注意事項?
答:提供的有關材料復印件都要蓋"審核部門"公章,并注明與原件相符;在提交材料時說明子女是否需要一同辦理,若需要則將子女情況寫清楚(另附紙)。
5. 港澳地區是否受理?
答:目前港澳地區的人員不按此政策辦理。
6. 技術移民后在國外拿到學位的人員是否可以按照留學人員辦理?
答:只要使領館開具《海外留學人員證明信》,就可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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