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外交部網站消息:九月初,外交部領事司相繼收到群眾來信告,烏克蘭駐華使館領事部在使館門口張貼通知,稱為保證赴烏克蘭中國留學生的質量,烏克蘭教育科技部委托烏克蘭華人總會派專人常駐北京,對擬赴烏中國學生所持學歷證明、健康證明、出生證明等文件進行復核,對文件真實并合格者發給認證證明書,該證明書為申請辦理簽證、入境、辦理入學手續的必備文件之一。
來信還反映,該總會駐京辦設在亮馬河公寓,有兩名“工作人員”,他們對已經領事司認證的文件進行復核并頒發證明書,每份證明書向當事人收取296美元或2500元人民幣,其中一“工作人員”稱,所收費用全部上交烏教育科技部,用于中國留學生在烏的活動基金,并稱此事已于今年7月由烏克蘭駐華使館通知了外交部領事司,并獲批準。
經查,領事司從未收到烏克蘭駐華使館有關此事的通知,更未批準此事。經交涉后,該辦公室現已關閉,烏克蘭駐華使館也已恢復直接受理簽證申請。另,我駐烏使館轉回的烏克蘭教育科技部的復函稱,“烏克蘭華人總會為民間機構,烏克蘭教育科技部與其無經濟聯系,并未得到過其所收取的中國公民赴烏留學審核費。同時謹告知,根據烏克蘭現行法律,烏克蘭教育科技部不具備這樣的權力。”
外交部領事司
二○○一年十二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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