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楊燕青劉芳)國家外匯管理局和公安部日前聯合發布通知,將在全國范圍內聯合開展嚴厲打擊非法外匯買賣違法犯罪的活動。市外管局強調,凡是在國家規定的交易場所以外私自買賣外匯、變相買賣外匯,以及違規倒買倒賣外匯的行為都是此次的打擊重點。
按照規定,境內居民因私出國供匯都有嚴格的標準。如出境旅游、探親、會親,在香港、澳門地區可兌換1000美元的等值外匯,其他國家和地區可兌換2000美元等值外匯;自費朝覲、留學和出國就醫人員可一次性兌換2000美元等值外匯;居民個人從境外郵購藥品、醫療器具等特殊用匯,可兌換1000美元等值外匯;在境外的直系親屬發生生病、死亡、意外災難等特殊用匯,可兌換1000美元等值外匯匯出。如果用匯所需超過了規定標準,可以持相關證明材料向當地外匯局申請等值5萬美元以下換匯;需要換匯在5萬美元以上的,由所在地外匯局轉報國家外匯局審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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