9月4日,福建省2013年度地鐵公安人民警察專項招考報名工作正式啟動。省公務員局發布“招考指南”,幫助報考者了解報考政策及相關事項。
根據“報考公告”的規定,以下人群不能報考:一是曾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或曾被開除公職的人員;二是在各級公務員招考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三是現役軍人;四是在讀的非應屆畢業生;五是服務年限不滿2年(含試用期)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六是被辭退未滿5年的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機關(單位)工作人員;七是具有法律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此外,報考者不得報考有回避關系的職位。
非普通高等學歷教育的其他國民教育形式(自學考試、成人教育、網絡教育、夜大、電大等)畢業生取得畢業證后,符合職位要求的資格條件的,可以報考。招考職位要求的畢業證書和學位證書等,報考者必須在2013年9月4日前取得。全日制普通高校雙學歷(位)的報考者,其第二學歷(位)的專業可用于報考相應專業要求的職位。報考者的第二學歷(位)須為國家教育行政部門承認的學歷(位),并可查驗。所學專業與學歷(位)證書上所體現的所學專業不一致的話,不可以報考相應職位。
按照規定,男女體能測試各有3個項目。其中,男子組的項目是10米×4往返跑(≤13″1),1000米跑(≤4′25″)和縱跳摸高(≥265厘米);女子組項目是10米×4往返跑(≤14″1),800米跑(≤4′20″)、縱跳摸高(≥230厘米)。
省公務員局提醒報考者,因身體原因不宜參加體能測試的考生(如懷孕等),最好不報考需要體能測試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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