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加自學考試的考生考完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考試(含畢業論文或實踐課程)且成績合格者,請于11月15日—21日(不含雙休日)由本人攜帶下列材料到畢業申請點辦理手續。(1)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復印件;(2)自學考試歷史成績證明、轉考與免考審核單、課程合格證原件;(3)《福州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表》;(4)已蓋章的《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鑒定表》;(5)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應提供專科畢業證原件復印件和中國高等教育學生信息網(http://www.chsi.com.cn)打印含二維碼的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除本省自學考試專科畢業生)。畢業申請地點:市區考生按準考證號碼前四位數到考籍所在區自考辦、縣(市)考生到當地自考辦辦理畢業申請手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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