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區縣招考中心、自學考試辦公室、各文憑考試民辦高校:
根據《財政部26號令》及北京教育綜合服務中心《關于2006年度北京地區大中專院校會計專業在校生參加《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科目加試的通知,現將2006年度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等專業自學考試、學歷文憑考試會計專業考生報考《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通知如下:
一、 報考時間:
1. 上半年:2006年3月3-4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2. 下半年:2006年8月25-26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 報考地點:
北京市崇文區招生考試中心院內(北京市崇文區天壇內東里3號,地址:天壇公園東門向南400米,電話:67020017、67021268)。
三、 報考材料:
本人身份證及復印件(復印件使用B5復印紙)。
四、 培訓:
培訓要求:不少于12課時。
培訓時間:報考時通知。
五、 注意事項:
考生領取《財經法規與會計職業道德》課程成績時通知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相關安排,北京市自考辦不再另行發放申領《會計從業資格證書》的通知。
北京市自學考試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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