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北京教育考試院了解到,1月20日后,領到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還將同時領到《北京市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生學士學位申請表》,開始準備申請學士學位。
據悉,自考本科畢業生,論文成績達到優或良,才能申請學士學位,否則只有畢業證,而不能被授予學位。另外,各主考高校在學位授予上還有各自不同要求,考生也要詳細了解。如工商企業管理、會計、財稅、統計學、新聞學、行政管理學、檔案學、經濟學等人大主考的8個專業,申請學位時,除實驗、上機等實踐環節考核成績外,考生其他各門成績須在65分以上。
申請學士學位的考生,其申請材料先由市自考辦初審,之后市自考辦分專業送往相應主考高校,由高校學位委員會進一步復審,經高校復審合格,按照國務院學位辦及北京市學位辦相關規定,授予相應學科學士學位。自考畢業生獲得的學位是成人高等教育學位,在使用效力上與普通高校相同。
另據介紹,考生即將取得的學位證書及將來存入人事檔案的有關學位材料等,均由學士學位申請表中的信息生成。因此,市自考辦老師提醒考生,在填寫學士學位申請表時要真實準確,如姓名要與身份證及IC卡準考證上的姓名一致,不能是同音字。聯系電話要留能及時聯系上的,以防發現問題時,老師無法及時通知到考生本人。所學專業要填寫本次取得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的專業。另外,辦理過免考手續的考生也要注意,只填寫在本科課程中辦理過免考手續的課程即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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