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從市教育考試院獲悉,2006年自學考試將有一些新變化。
一是部分本科專業的“加考課”簡化分類。考慮到專科中的復合型專業越來越多,為了便于考生把握相關知識和了解加考課程,有關部門擬簡化專業分類,如:工商企業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現在分3款進行“專接本”:1款直接考,2款加考3門,3款加考5門。新的調整方案將按大的學科歸類為2款:如1款為經濟管理類專業直接接考,2款為其他類專業加考2門。
二是“免考課”中的四、六級英語政策將有調整。前不久教育部公布了“四、六級”考試改革方案,今后將不再設置合格線、不再發放合格證,是否與學位掛鉤也由學校自定。因此在自考中用“四、六級”合格證免外語的政策就失去了基礎,預計將作出適當調整。
三是針對現行計劃執行中反映比較集中的問題將從管理上予以解決。比如:一門課程的合格成績不能專、本科用兩次,將調整為:凡自考生無論在哪個專業、專科還是本科,只要同一門課(名稱相同、代碼相同、學分相同)即可在自學考試中通用。
新舊課程的頂替關系依然執行但有了新的規定,簡單說就是:A=B,B=C,但A≠C.例如:第一執行期的“法學概論”課程(A),第二執行期時調整為“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B),前者可以替代后者在第二執行期辦理畢業即A可以頂替B.第三執行期又將“行政法與行政訴訟法”調整為“法律文書寫作”(C),則B可以頂替C在第三執行期辦理畢業。“法學概論”不能頂替“法律文書寫作”在第三執行期辦理畢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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