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前教育專業考生畢業考核,即教育活動設計于2004年9月16日開始,通知如下: 一、報名條件
㈠2004年8月以前,通過學前專業(專科)計劃內所有課程考試,并在幼兒園實習過的考生(拿到畢業考核成績即可畢業的考生)。 ㈡2004年8月以前,通過學前專業(專科)計劃內所有課程考試,現在幼兒園工作,持所在幼兒園出示的工作證明的考生。 ㈢2004年8月以前,通過學前專業(專科)計劃內所有課程考試,曾在幼兒園工作一年以上,持所工作過的幼兒園證明的考生。 以上三類考生可申請此次畢業考核。其他考生按規定,參加2005年的考核。
二、報名時間、地點: 2004年9月16日在北京師范大學英東教育樓一樓大廳,上午8:00—11:00,下午2:00—5:00
三、報名時須提交的材料 ㈠準考證、課程合格成績單 ㈡實習工作照 考生須提交4張反映實習工作的照片。包括:照料幼兒生活的照片;組織幼兒活動的照片;帶領幼兒做戶外體育活動或游戲的照片;與實習教師一起備課和教研的照片各一張。 ㈢教育實習總結 考生須提交實習總結一份。總結包括考生自己在實習中取得的經驗、教訓、體會和分析評價。 ㈣教育案例 考生須將自己在實習期間進行的教育活動過程記錄整理成一份完整的書面材料,即案例一份上交。案例應包括:活動的由來、活動目的、活動的經驗與材料準備、活動過程(幼兒的動作、表情、言語,師生的互動、對話,教師的行動、思考等),對活動過程和效果的分析評價和感想。如果是系列網絡活動,應在案例的前面附上活動網絡圖。案例應附有能說明活動的照片或圖片。(選擇音樂或美術教育課實習的考生,需要再交一份音樂或美術教育活動案例,具體內容如上) ㈤個案觀察記錄一份 考生須選擇一份自己對個別幼兒做的觀察記錄上交。記錄應抓住幼兒的典型表現,做較詳細的描述和深入的分析。案例應附有幼兒的個人資料,即姓名、性別、年齡、班級等。 ㈥教育筆記一篇 實習生應選擇一篇記錄實習中的典型事例及經驗教訓的教育筆記上交。內容不限,形式是日記式的,要求真實、有個性。 ㈦幼兒園出示的證明材料 包括:1、實習園對實習生的實習成績評定和評語。 2、考生在幼兒園工作或實習的園所名稱、起止時間、證明人。 幼兒園出示的證明材料須由幼兒園園長簽字并加蓋公章。 ㈧報名費、指導費300元/人。(選學前美術教育或音樂教育課實習的考生,須再交100元/人)
北京教育考試院自學考試辦公室2004年9月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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