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閩教考辦(2008)120號文件的精神,2008年11月份開始福建自考跨省轉考政策重大變化,外省轉福建直接到轉入的縣(市、區)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即外省轉廈門考生持外省轉考材料到廈門招生考試中心辦理),不必到省自考辦辦理。福建跨省轉考辦理程序如下:
1、外省轉入本省
從2008年11月份開始,考籍檔案從外省轉入我省的考生,先登入福建自考網(www.fjzk.com.cn)查核檔案是否到達本省,然后持外省轉考介紹信或轉考申請登記表以及所有課程合格證書或成績證明(注:天津市實行網上辦理轉考,考生并無轉考介紹信,但要求考生打印出天津網上辦理轉考完成頁面,作為轉考辦理憑證),直接到轉入的縣(市、區)自考辦辦理轉入手續,不必到省自考辦辦理。如果轉入考生出現專科剩下課程不足5門,本科剩下課程不足4門的情況,根據教育部教考試[2006]3號文件規定,應要求考生寫出書面報告,主動放棄若干課程,重新在我省參加考試,以達到要求。
2、本省轉外省
考生因工作需要或調動,要求轉往省外的,應持準考證、課程合格證及課程合格證復印件向各設區市自考辦提出申請。考生如因暫時或短期在省外工作可考慮不必辦理轉出手續,可將在省外取得的成績轉回,與原檔案合并。
特別說明:省內轉考沒有變化,考生有轉入和轉出地的準考證,并且在轉入地考過一次后直接登入福建自考網(www.fjzk.com.cn)辦理。
以上請考生互轉周知!
來源:廈門招生考試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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