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自考考生:
第13.1次自學考試將于2013年4月20日—21日舉行,現將我市有關情況通告如下:
一、考點設置:
自流井區:光大街小學 、 檀木林小學;
大安區:自貢市外國語學校(大安區廣華路自貢四中);
榮 縣:榮縣西街小學;
富順縣:富順華英實驗學校。
二、座位通知單領取說明及自考辦咨詢電話如下:
考生請登陸自貢市招考辦官方網站查詢打印座位通知單,打印網址http://www.sczgzb.com/zkweb/zkzw/;如果網上打印不便,也可到考辦領取:常規大自考考生到本次報考區縣自考辦領取;集體報考的應用型小自考考生的座位通知單由助學單位到市考辦統一領取后發給考生;單獨報考的應用型小自考考生本人持有效證件到市考辦領取。4月20日—21日考試兩天到考點領取。
市考辦 8125708 自流井區 8111324 貢井區 3306829
大安區 2203661 沿灘區 3800087 榮縣 5613728 富順縣 8760488
三、每堂考試時間:上午9:00—11:30;下午14:30—17:00。請各位考生帶好準考證、身份證、座位通知單參加考試,證件不齊不能參加考試;請考生考前熟悉考點,每天按規定的時間提前到達,每堂開考15分鐘后(上午9:15后,下午14:45后)將被禁止進入考場。考生每堂考試必須在考試結束前半個小時(即考試當天上午11:00以后,下午16:30以后)才允許交卷離場,考生交卷離場時必須在監考教師安排下在規定的“離場簽名”處簽字確認,方能確認上交了試卷,否則責任由考生負責。
四、按川教考院「2013」35號文件要求,每場考試考前將采用金屬探測儀對考生入場進行安檢,考生要積極配合,在考場門口自覺排隊,有序接受安檢,在檢查過程中如安檢設備報警,要自覺向監考員解釋,出示相關金屬物品和禁帶物品,且須自行放在小件物品置放處。對拒不配合安全檢查的考生,監考員有權阻止其進入考場,責任由考生自負,按規定必須經安檢合格后的考生方能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五、考生嚴禁攜帶任何通訊工具和違禁材料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違規者將予以處罰,請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應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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