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28日-29日的自考即將來臨,考前再次提醒各位考生,不要攜帶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特別是手機等無線通訊工具,以免違規!
▲凡考生將手機攜帶入考場(含關機),認定為考試違紀。取消該科目考試成績;
▲凡考生在考場使用通訊設備的(含手機鈴響或未關機等),應認定為考試作弊,其當次報名參加考試各科成績無效,并延遲畢業時間一年。
來源:福建省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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