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次自學考試將于4月16—17日進行,現將有關事項告知如下,請全體考生了解,并遵守相關規定:
▲考生查詢座號前、后請閱覽本文。查詢座位號后,請仔細核對考號、姓名、報考課程、考試時間和地點。若有疑問,常規考生應立即向報名地考辦查詢。應用型考生向報考點查詢。
▲考試成績預計5月底公布,常規考生可登陸本網站或向當地考辦查詢;應用型考生可登陸http://www.sczkb.net ,也可向辦學單位查詢。考生如對考試成績有異議,申請查分,登錄http://www.51100.net ,按界面提示操作。
▲2011年7月第11.4次自學考試時間為7月9—10日,報名時間、考試計劃屆時在本網公布。
▲考生須憑準考證和身份證(嚴格的有照證件,如駕照等)進入考場,兩證缺一者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需領準考證的考生,請持本人身分證于4月15日前到報名地考辦領取,以免錯過考試時間。未及時領證考生,詢報名地考辦,內江城區(市直、兩區)考生請開考當日考前,在市自考辦值班室領取,聯系電話2023359。
▲準考證遺失或姓名中有生僻字的考生請及時向報名地考辦咨詢。臨時準考證辦理時間、地點:2011年4月15日 上午,在報名地考辦辦理(市直、兩區考生統一到市考辦辦理,聯系電話:2046130),請考生本人持身份證辦理。
▲請考生自覺遵守考試紀律,誠信考試。這既是道德底線,也是基本要求。若有違反紀律者,將根據情節按照《國家教育考試違規處理辦法》給予嚴肅處理。
▲特別提示:根據國家政策,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網絡平臺已啟動,考生參全國統一教育考試、高等教育自學考試中的違規行為,將記入國家教育考試誠信檔案數據庫,供單位和用人部門查詢。請考生不要違紀違規,以免留下不良記錄。
▲考生答題,除作圖可用鉛筆外,只能用同一顏色的蘭(黑)色墨水鋼筆(或圓珠筆)書寫,否則試卷作廢。字跡要工整。答題時,必須將答案寫在試卷規定的地方,若不夠寫可在試卷最后的空頁上答題,但須注明試題番號,不得在草稿紙上答題。凡印有方格的試卷,要一字一格地進行答題。
▲考生不得攜帶與考試內容相關的文字材料或者存儲有與考試內容相關資料的電子設備參加考試(含移動電話)。所有不準攜帶的物品,監考教師不負責看管。
▲考生在考試期間除非交卷,不得以任何理由離開考場。
▲開考15分鐘之后,遲到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30分鐘之后,考生才能交卷出場。離場時不得帶走試卷或草稿紙。
▲考生須在《考試簽到冊》和試卷上指定的位置簽名并按規定填寫相關內容。
▲違紀舞弊考生須在處罰通知單上簽名。
▲在考試前沒有及時查到座位號的考生,開考前后可打電話0832-2023359、查詢或在考點向考辦工作人員查詢。
▲自學考試監督舉報電話、舉報信箱。市值班舉報電話0832-2023359、電子郵箱:scnjzk@163.com ;省教育考試院值班舉報電話是(028)85160011、85174995。
預祝全體考生考試取得好成績!
附:本次考試允許攜帶答題輔助用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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