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川省2010年上半年自學考試部分專業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考試)和畢業論文(畢業設計)答辯報考及組織實施工作即將開始,其安排如下:
一、由主考學校或委托部門(單位)接收考生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信函報考的,承辦單位應嚴密組織實施。對專業相關課程做了合格條件要求的,必須嚴格審查,不符合條件者,不得接受報考。
二、各主考學校應根據考試院“實踐性學習環節考核、考試安排表”見(附件一),周知考生并接受考生的面報或函報。
三、各主考學校在組織實驗、實習考核,畢業生論文(畢業設計)答辯等實踐性環節考核工作時,應嚴格依照專業考試計劃或考核方案進行,嚴密組織、嚴格要求,確保考試質量。
實踐性環節考核、考試安排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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