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貫徹落實《中共中央、國務院關于進一步加強人才工作的決定》,加快培養高素質的勞動保障干部隊伍建設,福建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以下簡稱“省考委”)決定,從2005年5月起開考勞動和社會保障崗位資格證書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主考學校為福建師范大學。現通告如下:
一、勞動和社會保障崗位資格證書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執行全國考委公布的專業計劃,全部課程均參加全國統一考試。
二、省考委按照全國考委制定的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和開考計劃負責組織考試、閱卷評分、考試成績的統計分析、建立考籍檔案、頒發單科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及對助學工作的管理。
三、報考對象:勞動保障系統人員、企事業勞資人員、相關崗位工作人員及高中、中專、技校等中職畢業的社會考生。
四、報考費用: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證書課程”考試每科報考費用130元/人.次,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每科報考費用50元/人.次。其中:“證書課程”報考費由廈門市高級技工學校統一代收,公共基礎課和專業課報考費用由自考辦收取。
五、報名方法: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6門“證書課程”廈門地區報考點,設在廈門市高級技工學校培訓中心,地址:廈門市萬壽路39-41號,電話:0592-2914516、2911551,聯系人:洪秀霞。凡參加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證書課程”考試的考生,攜帶本人的有效身份證件及復印件,直接到廈門市高級技工學校培訓中心報名,報名截止時間,自即日起至3月20日止;參加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證書課程”以外的其他公共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的考試,請直接向自學考試報名點報名。
六、考試時間:勞動和社會保障崗位資格證書考試安排在每年5月和11月(首次于2005年5月開考)(見附件1)。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除“證書課程”外)的其他公共基礎課程和專業課程的考試按福建省自學考試的有關規定,安排在每年的4月、7月和10月(今年考試時間安排在10月)(見附件2)。
七、證書認定:課程考試合格,發給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課程單科合格證書。參加勞動和社會保障崗位資格證書考試,全部課程考試合格,由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教育司和教育培訓中心共同頒發勞動和社會保障崗位資格證書(證書由全國考辦、勞動和社會保障部人事教育司和教育培訓中心共同驗印);參加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所有課程考試合格(包括筆試與實踐性環節考核),思想品德符合要求,準予畢業,可獲得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本科畢業生的學業水平達到國家規定的學位條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福建師范大學授予學士學位。
八、2005年5月先開考勞動和社會保障崗位資格證書及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專科),何時開考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獨立本科段)另行公告。有關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考試的其他問題,請咨詢廈門市勞動保障局人事教育處,電話:0592—5369370。
廈門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人事教育處
廈門市考試中心
二00五年三月二
附件1:
2005年勞動和社會保障崗位資格證書考試課程時間安排表
說明:勞動和社會保障崗位資格證書考試代碼為02。
附件2:
2005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勞動和社會保障專業全國統考課程考試排表
注:1.勞動和社會保障概論(6學分,課程代碼3312),宋連輝 諸福靈主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5年出版。
2.勞動和社會保障法(8學分,課程代碼3322)楊燕綏主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5年出版。
3.勞動關系學(8學分,課程代碼3325)程延園主編,中國勞動社會保障出版社2005年出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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