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是對自學者進行以學歷考試為主的國家考試,是個人自學、社會助學和國家考試相結合的高等教育形式。目前,我省設有本科、大專等學歷層次共六十六個專業。考試采用學分累計的辦法,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成績合格,思想品德鑒定合格,即予辦理畢業證書,根據國務院國發(1988)15號《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暫行條例》規定,獲得自學考試畢業證書者,國家承認其學歷,畢業人員的使用與待遇按國務院和省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一、開考專業、考試課程、主考學校和考試時間
參閱《考生報考手冊》
二、報考條件、手續等有關問題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民族和已受教育程序的限制,均可依照本簡章的規定,報名參加自學考試。提倡在職人員按照學用一致的原則報考。病殘者要報考適宜自己身體條件的專業。
(一)報考條件及要求
1、報考本科(獨立本科段)的考生類別及條件
參閱《考生報考手冊》
2、高教護理專業(專科)報考對象:本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從事護理(助產)專業工作,具有護理(助產)中專畢業學歷同時取得護士(助產士)執業資格證書的在職護理(助產)人員。
3、根據閩教自考[2004]47號文件通知,中醫學(本科段),臨床醫學專業(專科)從2004年起停止接納新考生報考。2004年和2005年安排掃尾考試。2006年停考。
4、高教預防醫學(專科)的報考對象:本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從事衛生防疫、預防保健的,具有中等衛生專業學校畢業同時取得公共衛生執業醫師或執業助理醫師資格證書的在職衛生技術人員。
5、高考衛生事業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報考對象:本省各級各類醫療衛生單位從事衛生行政、業務管理工作,具有衛生中專以上學歷或高中畢業已取得初級衛生專業技術職務的在職人員。
6、高考監所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報考對象:具有大專以上學歷或正在讀大專的監獄、勞教系統人民警察,職工,有志于從事監獄、勞教工作且具有大專以上學歷的其他人員經省級司法行政部門審核同意亦可報考。
7、根據閩教自考[2002年]12號《關于調整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會計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主考學校的通知》,從2005年開始會計(獨立本科段)畢業證書由福州大學副署用印;會計專科畢業證書由集美大學副署用印。
8、已停考的專業,未畢業的考生必須轉專業參加考試。
9、有條件限制報考的專業,如不按條件規定報考,發現時將取消畢業資格,責任由考生自負。地
(二)報考手續
根據國家教育部考試中心部署,我省作為全國高教自學考試考務考籍管理系統的試點省份。我省截2003年下半年止,已全部使用全國統一軟件。對未換新證的考生,在本次報名期間,應親自到指定的地點辦理換證和報名手續,并按要求如實填寫有關表格。
換證期間,持有一本以上舊準考證的考生,必須更換所有的舊準考證。否則,導致成績丟失,影響畢業,責任由考生自負。
1、首次報考本科段(或獨立本科段)的考生,必須隨帶大專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一份,由經辦人員驗證后方予辦理報名手續。漢語言文學、英語、法律基礎科段的自學考試在籍考生可直接報考相應專業的本科段課程。
2.高教中醫(本科)、護理(含本、專科)、藥學、中藥學、預防醫學、衛生事業管理、國際貿易(含本、專科)、檔案管理、旅游管理、林業生態環境管理、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計算機網絡(獨立本科段)、計算機信息管理(含本、專科)專業由有關委托開考單位[含市、縣、區]介紹并向報名站報名或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3.律師專業(含本、專科)的考生到省司法廳或各市、縣、區司法局報名,然后由省司法廳或司法局律函輔導站出具介紹信向當地自考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4.公安管理專業本科段考生一律到各市、縣、區公安局政治部或政工科報名、各縣(市、區)公安局匯總到設區市公安處,由各設區市公安處向設區市自考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5.小學教育專業的考生到各市、縣、區教師進修學校報名。
6.監所管理專業的考生由各監獄或勞教所政治處統一向各市、縣自考辦理集體報名手續。
7.經濟學專業的考生一律到指定單位報名[福州-省統計干部分院(東大路88號建閩大夏816);莆田-高專成教部;泉州-中國統計干部學院泉州教學部(2391781);廈門-市統計局咨詢中心、廈大計統系;漳州-師范學院成教院;龍巖-閩西職業大學;三明-三明高專經管系;南平-市自考辦助學中心;寧德-師專],并由指定單位向各地自考辦辦理集體報名手續。會計與統計核算專業除莆田市、寧德市在市統計局報名外,其余均與經濟學專業在同一地點報考。
8.高教機電-體化工程(含本、專科)專業到各地指定報名站辦理[福州-福建中華職大(3651306)、福州大學(7893261)、福建高工校(3960011);莆田-高等專科學校(2680725)、泉州-黎明大學(2772101)、廈門-高級技工學校(2914516)、漳州-漳州大學(2594742)、龍巖-龍巖工業學校(2758939);三明-機械局(8223468)、三明高專成教處(8223177)、南平-工業學校(8723648)、寧德-業余大學(2823058)]
辦理集體報名的專業,除有特殊委托或另有規定外,各地自考辦不接受個別考生報名。
(三)有關問題
報考者應在報名日期內,到所在地的縣、市、區報名站或委托單位辦理報名手續,并按要求親自如實填寫有關表格。由于報名工作使用機讀卡,由光電閱讀器采集考生的報名信息,考生應認真閱讀《考生報考手冊》,按要求填涂報名卡的各個信息點,如有差錯,責任由考生自負。《考生報考手冊》人手一冊,每冊收工本費2元。首次報考者還應隨帶身份證并交近期同底正面免冠半身一寸相片二張,粘貼于報考登記表上。新生報考和老考生換發準考證時,相片由報名站直接攝像采集,并由電腦存檔直至畢業。
考生報考同一專業只準許領取一本準考證;需要轉專業考試,必須向當地考辦申請轉專業手續,未經批準,不得轉專業參加考試;由于工作調動等原因,從一個地區轉遷另一個地區(包括省、市之間和省內各設區市及縣、市之間)需要轉考的考生,必須按規定向當地考辦申請辦理轉考手續。凡不按規定辦理才,前一準考證所取得的課程成績一律不予承認,責任由考生自負。
凡需辦理免考手續的考生上半年在二月份之前,下半年在八月份之前(含二、八月份)到當地自考辦辦理,取得大學英語四、六級證書免試英語(一)或英語(二)的應到各設區市自考辦辦理,省自考辦辦理審批免考手續為每年三月、九月兩次,過期不予辦理。
"計算機應用基礎(含實踐)"課程一律參加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凡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一級(A)以上合格證書者,可向當地自考辦申請免考"計算機應用基礎"課程。
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筆試時間為4月份的第一個星期六上午,上機考試時間從筆試當天下午開始連續安排5天。下半年筆試時間為9月份倒數第二個星期六上午,上機考試時間從筆試的當天下午開始連續安排5天。2004年上半年報名截止時間為2004年1月10日,報名地點(考點)及手續請參閱《2004年上半年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報考簡章》。
"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課程亦可參加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凡取得NIT中《管理系統中信息技術的應用》模塊合格證書的考生,可向當地自考辦申請免考"管理系統中計算機應用"(含實踐)課程,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NIT)每年安排二次,上半年為5月份倒數第一個星期六、星期日;下半年為11月份倒數第一個星期六、星期日;2004年上半年報名截止時間為:2004年3月20日,報名地點見《2004年上半年全國計算機應用技術證書考試報考簡章》。
高教自考英語(一)、英語(二)課程亦可參加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凡取得全國英語等級考試二級、三級筆試合格者,可向當地自考辦申請免考高教自考英語(一)、英語(二)。
全國英語等級考試的考試時間:一級B、一級、二級、四級為三月份第二個星期六、星期日;一級、三級為九月份第二個星期六、星期日。2004年上半年考試報名截止時間為1月10日,報名地點見《2004年上半年全國英語等級考試報考簡章》,各地考辦備有簡章。
面向社會認定教師資格"教育學、心理學"考試每年安排二次,分別為1月和7月的中旬,具體時間另行通知。報名有關事宜向各設區市自考辦咨詢。
參加"國家IT證書考試"的其理論認證部分可參加高等教育自考計算機及其應用、計算機信息管理、計算機網絡(含專科、獨立本科段)等專業的相應科目課程考試,取得合格成績者直接報考實踐綜合考核,經認證合格即可獲得相應專業7個技術資格類別的《國家信息化技術專業證書》。全省認證考點:福大計算機系(電話:7893509)、省電校網絡教育(電話:7860454)、廈大計算機系(電話:2186387)、泉州華大成教院(電話:2693701)、三明高專計算機系(電話:8398221),資訊網站:www.8minzk.com
(一) 根據省物委、省財政廳、省教委閩價[2000]費字107號文規定:
1.除下列委托開考的專業外,其他各專業的考生均按每生每門課程24元交納考試報名費。
2.本科段:公安管理、中醫學、護理學、國際貿易、經濟學、律師、機電一體化工程、計算機網絡、計算機信息管理;機電系統智能控制、監所管理。專科:護理、臨床醫學、藥學、中藥學、預防醫學、衛生事業管理、計算機信息管理、國際貿易、機電一體化工程、檔案管理、旅游管理、律師、會計與統計核算、監所管理、電力系統及其自動化、林業生態環境管理,共27個委托開考專業。這些專業的考生不論是直接還是由部門統一向基層自考辦報名,均按每生每門課程40元標準收取考試報名費。
3.除上述規定外,各級考試機構和委托部門不得加收考試報名費以及未經物價部門核準的其他費用。
(二)考生缺考者,所收費用一律不退。
時間:2003年9月24日-9月30日,報考必須在規定時間內,提前或逾期均不辦理。不接納函報。
地點:各縣、市、區自考辦指定的報名站。
我省已試開通網上報名系統,網址:www.8minzk.com.各設區市已換新證的舊考生可通過"八閩自考在線"進行網上報名。(網上報名時間:9月24日-10月30日)
考點設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以及經省考委批準設立的考點(公安管理專業本科段、旅游管理專業考場一律設在設區市人民政府所在地)。
考生憑準考證、身份證和課程考試座位號在指定的考場參加考試,“三證”不全者不得進入考場參加考試。
考生必須嚴格遵守考場紀律,不得攜帶任何武器、兇器以及傳呼機、手機等遠程通訊工具進入考場,考場內不準抽煙 ,不準穿制服(含制帽),不準攜帶任何與考試無關的物品進入考場。開考十五分鐘后考生不得進入考場,開考三十分鐘后才能離開考場。考生離開考場必須交卷,禁止重新進入考場考試。不得以任何形式作弊。對違反《考生守則》者,按《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違紀作弊處理實施細則》規定,視情節輕重分別給予警告、取消考試成績、每違紀一次延遲半年畢業,累計違紀三次者取消畢業資格,對違紀舞弊考生除在考場進行通報外,處理情況同時通知考生所在單位。對擾亂考場秩序者,由公安部門依法論處。考試期間有關表現的各項記錄(獎勵與處分)是頒發畢業證書的依據之一。
考試采用單科考試評定成績和學分累計的辦法。
考試成績只通知考生本人(缺考不通知),考分不公布。一律不查分、查卷。
考生應按規定參加考試,過去在各類學校所取得成績(學分),除符合省考委關于免考課程的規定可申請免考以及取得全國計算機等級考試或公共英語等級考試合格證書者,可根據規定申請免考有關課程外,不得頂替自學考試的成績(學分),亦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免考某一課程。
考生按專業考試計劃規定考完全部課程,并取得合格成績者可申請畢業。上半年應于6月10日,下半年應于12月10日前,到所在當地縣(市、區)考辦申請辦理畢業手續,并在一星期內按規定欄目認真填寫《畢業生登記表》,填涂全國考辦統一印制的"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登記卡"(考生信息卡)。本科畢業生還應附有原大專畢業證書復印件(復印件應有驗證人的簽字及考辦簽章)和公證部門出具的畢業證書的公證原件。畢業材料經當地考辦初審后,由考生直接上交各設區市考辦,并由各設區市考辦當場機讀"報名登記卡",現場攝像采集畢業生的正面免冠相片,考生應當場校對,確保信息準確。延誤辦證時間,畢業時間順延,責任由考生自負。具體安排請向當地自考辦咨詢。
根據教育部規定,從2001年開始,福建省高教自學考試畢業證書由教育部自考辦統一印制,并進行電子注冊。
(一)報名期間,考生務必購買2003年第6期《福建自學考試》雜志,以便及時了解有關政策規定和考試信息。同時預訂2003年第5期《福建自學考試》雜志。
(二)最近全國"掃黃""打非"工作小組、新聞出版總署、教育部、國家版權局聯合發出《關于開展打擊盜版教材、教輔讀物專項治理行動的通知》(新出聯[2002]16號),通知指出:制售和使用盜版教材、教輔讀物的現象仍在相當的范圍內存在,有的地區甚至還十分猖獗,嚴重地擾亂了正常的市場經營秩序,影響了教學質量,腐蝕了教職工隊伍,損害了著作權人和出版單位的合法權益。為此決定在全國開展對盜版教材、教輔讀物專項治理行動。為積極配合全國聯合打假,整頓文化市場的專項斗爭,結合我省實際情況,決定在自學考試報名時,實行教材審驗制度,防止考生使用盜版。如考生自備有指定教材,必須攜帶該教材到當地自考辦審驗,屬正版的,當地自考辦在該教材蓋審驗章后給予報名;如屬盜版的,應給予批評教育,幫助其改正后才能給予報名。考生要認識到使用正版學習媒體是接受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的前提條件,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學習媒體的建設與供應是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教育和考試質量的重要保證。自覺抵制盜版,使用正版的學習媒體,保護知識產權,維護著作權人的合法權益,是辦理考生畢業審核(思想品德表現)的內容之一。各級考辦也應強化服務意識,提高服務質量,做好直供和預訂工作,方便考生選購。
(三)根據原省教委、省考委2002年12月20日頒布的《福建省自學考試社會助學工作管理辦法》凡舉辦自學考試社會助學班(或學校)的社會組織或機構須經省和設區市教育行政部門分級審批,取得“社會助學許可證”并于每期招生前向省和設區市自考辦登記,方可開展助學輔導活動。未經審批和辦理登記手續擅自舉辦社會助學班(或學校),均按國家《教育法》的有關規定給予處罰。
(四)為方便考生,服務社會,我辦助學指導中心與閩郵博士通信息臺合作開辦了全省自學考試報考指南及成績查詢熱線,已正式開通查詢電話:政策法規、專業計劃大綱、教材、各地區的考點分布查9616893333;網址:WWW.8315.com.cn
成績查詢:全省統一為9616893568
查詢方法:考生撥通當地的咨詢電話,根據電話提示先輸入準考證號碼便可查得當年自學考試成績。
(五)福建省開放教育人才服務中心為自考畢業生提供人才信息登錄、就業推薦、檔案儲存、戶糧關系掛靠,學歷審核認定等人事代理綜合服務。
地址:福州市湖濱路110號西湖新莊B1座二層電話:0591-75437777612459傳真:7612470郵編:350001
福建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委員會辦公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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