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考生:根據省自考辦的有關規定,廣東省符合自學考試畢業條件的考生,可在規定時間內登陸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申辦畢業登記手續。
現將江門市區自學考試考生申請畢業具體流程和注意事項通知如下:
一、辦理條件
考生滿足下列條件可以成功申請畢業:
1.必考課成績全部合格;
2.選考課的課程門數和學分符合要求;
3.申請本科畢業時加考課達到最低要求課程數;
4.考生的實踐環節考核課程、畢業論文須與所選的畢業專業、主考學校相一致;
5.如有考試違規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年限;
6.未獲得該專業的自學考試畢業證書;
7.如申請的專業有特殊要求,必須達到該專業條件要求。
二、畢業辦理基本流程
考生網上申請畢業:
(一)考生網上申辦畢業(12月10日—14日):
考生登陸http://www.stegd.edu.cn/selfec→考生入口:輸入準考證號、密碼(忘記密碼的考生可使用系統中的“忘記密碼”功能找回密碼)、驗證碼登陸→考籍管理(基本信息維護):填寫考生有關信息,保存→畢業管理(畢業申請)→按提示走→初審地點(0701)→提交畢業申請→打印畢業生登記表。
1、登陸
2、確認基本信息
①確認自己的籍貫、民族、最后學歷、聯系電話等數據。如上述數據有誤,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修改,并保存(修改)。
②確認自己的姓名、性別、身份證號、電子相片和各科成績等數據。如有誤,考生須先自行在網上申請,再攜帶身份證、戶口本、成績合格證等有關資料,到江門市招生考試辦公室辦理考籍更正申請,因考生的考籍更正申請須經省考辦審批,所以只能下一次再辦理畢業申請。
③上述數據準確無誤方可申請畢業。
3、考生在網上提交畢業申請
①準確選擇好畢業專業和主考學校。
②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必須如實填寫前學歷情況,并根據自己專科(或以上)的畢業專業,按《報考必讀》中該專業的要求,選擇是否須加考相應的課程。
③畢業初審地點是(江門市區0701、臺山0781、新會0705、開平0783、鶴山0784、恩平0785)。
4、打印畢業生登記表
①使用激光打印機(不能用噴墨打印機、針式打印機)和80g/m2(或以上)的A4紙雙面打印《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考生不得擅自做任何修改,并注意在打印前先安裝好PDF軟件。考生如無法按要求打印的,可到江門市招生考試報名站打印《畢業生登記表》。
②考生必須認真校對《畢業生登記表》正面的各項內容(正面內容不能用筆填寫,出現空白的請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中自行修改好后再打印)。
交表:
(二)交表
上交資料清單:
(1)已填寫好本人簡歷,單位加好意見,蓋好公章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不能交復印件)。《畢業生登記表》的“考生在單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現”欄由考生所在單位填寫,如無單位,也可由所在街道辦事處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2)廣東省自學考試準考證、身份證的原件及復印件(兩證應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3)申請本科畢業的考生,還應提供專(本)科畢業證書和畢業證書鑒定證明的原件、復印件:①持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本)科畢業證書者,只需提供專(本)科畢業證書原件并上交其復印件;②持非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國民教育系列專(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畢業初審時須提交其前學歷認證報告,即《中國高等教育學歷認證報告》(江門市代辦點:江門市教育局招生考試報名站,聯系電話:3503934);或《教育部學歷證書電子注冊備案表》(打印方法見附件1《關于廣東省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登記前學歷認證的補充通知》)。
若專科階段所學專業與本科階段所學專業不同又沒有加考的,則須交專科段學習期間的成績表復印件。(復印件應由檔案所在單位勞動人事部門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三、辦理時間和地點
1.交表時間:12月11日——14日。
上班時間:上午:8時30分——12時,下午:2時30分——5時30分。
2.交表地點:江門市教育局一樓招生考試報名站(江門市環市三路二十號)。
四、注意事項
1.此次辦理畢業登記是由考生自行到網上對自己的畢業材料進行初審,所以請考生盡早改好自己的登陸密碼,熟悉網上操作。
2.考生是否符合條件畢業,由省考辦進行最后的審核、辦證、發證。
3.考生如不按要求上交《畢業生登記表》等材料而造成延誤辦理畢業證的,由考生本人負責。
4.辦證過程中須考生加補材料的,省、市考辦會直接與考生聯系,因此考生的聯系電話必須正確填寫以便隨時聯系(考生可用“基本信息維護”功能自行修改籍貫、民族、職業、最后學歷、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數據)。
5.無條件上網的考生,請12月10日前打電話(3503937)進行預先登記,以便我們安排好辦理順序和時間,在規定時間內安排到江門市教育局招生考試報名站辦理登記手續。
6.畢業登記的審核結果一般在2014年5月初通知考生。按教育部規定:自考畢業證只發一次,遺失不補。畢業證書應由考生本人憑身份證、準考證前來領取;如委托他人代領,應出示代領人的身份證、畢業生的身份證、準考證的原件、復印件及代領委托書(代領人身份證和畢業生身份證、準考證的復印件要與委托書復印在同一張A4紙上)。
7.考生申請畢業后,如急需開具學歷證明,可先復印《畢業生登記表》自行保存,然后自行到省考試院辦理。受理地點: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省教育考試院信訪接待室。聯系電話:(020)38627844,38627855。
附件1:廣東自學考試本科畢業登記前學歷認證的補充通知
附件2:報名報考和辦理畢業登記時有特別要求的專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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