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東省自學考試各考生:
根據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關于調整我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部分專業考試計劃和課程使用教材的通知》(粵考委[2010]16號)的文件要求,部分專業代碼從2011年1月開始作出調整。為方便申辦畢業,2011年上半年申辦畢業的此部分專業考生需在2011年6月10日前登錄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根據自己的實際考試情況對原報考專業進行修改,之后申辦畢業的此部分專業考生需在2011年11月1日前登錄系統進行修改。獨立辦班、公開(開放)學院、溝通班的相關考生請與辦班機構聯系,由辦班機構集體修改。涉及專業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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