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生在辦理了畢業登記手續后,因單位任職提拔、報考公務員、學習深造等特殊情況急需開具學歷證明的,請按下列須知進行:
1、學歷證明受理時間:
上半年:7月5日——8月31日,下半年:1月5日——2月28日,超過受理時間提交資料的考生將順延到下次畢業申請結束后再辦理,請各考生注意。(畢業申請時間:上半年6月15一20日;下半年12月10一19日)
2、考生申辦時需提供下列材料:
①本單位證明,注明需要辦理的原因;
②市(區、縣級市)考辦打印的《畢業生登記表》復印件;
③申請辦理本科學歷證明的考生,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的原件及復印件和廣東省歷認定中心出具的《學歷證書鑒定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有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的考生只須提交畢業證書原件及復印件。
④申請辦理行政管理學(獨立本科段)專業學歷證明的考生,需提供其專科成績單。
⑤申請辦理護理學(專科、獨立本科段)、中醫護理學(專科)、社區護理學(專科、獨立本科段)、藥學(獨立本科段)專業學歷證明的考生,需按專業要求提供資格證書。
3、辦理:點擊查看直接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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