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辦理時間
1、畢業申請:6月15一20日
2、畢業初審:6月16一20日(上午:8:30一11:30,下午:14:30一17:30)
二、辦理畢業初審地點
惠州市教育局辦公大樓一樓服務大廳
三、辦理步驟
1、考生須憑準考證號和密碼(忘記密碼的考生可通過修改考生密碼輸入準考證號和身份證號設置新密碼)登陸廣東省自學考試管理系統(以下簡稱“系統”,網址:http://www.stegd.edu.cn/selfec/)。
2、通過系統中的考籍和轉免考管理模塊的“基本信息維護”功能確認考生的基本信息,認真正確輸入籍貫、民族、政治面貌、職業、考前學歷、工作單位、聯系電話等信息
3、使用畢業管理中的“畢業預測申請”功能,選擇“畢業專業”和“主考學校”進行畢業預測,出現“考生課程滿足專業畢業要求”的提示信息,選擇初審市(縣)后提交畢業申請(惠州市(縣)代碼:惠城區 1302、惠陽區 1303、博羅縣 1322、惠東縣1323 )。
4、考生可使用畢業管理中的“打印畢業生登記表”功能,選擇“畢業專業”和“考生類別”后查詢考生畢業,并使用激光打印機用A4規格的復印紙打印單頁雙面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無打印條件的考生,可到所選初審市(縣)自考辦打印《畢業生登記表》)。打印前須按要求去掉《畢業生登記表》的頁眉和頁腳,用黑色字跡的鋼筆或簽字筆填寫表中背面的“本人簡歷”(《畢業生登記表》正面不能手寫),并由考生所在單位或居委會在“考生在單位的思想和工作表現”欄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
5、考生按照規定時間內攜帶已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的《畢業生登記表》兩份及有關材料到所選初審市(縣)自考辦辦理畢業初審。
三、辦理畢業初審所需材料
1、辦理本科畢業證書需提供《準考證》、《身份證》、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及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學歷鑒定證明》,由廣東省自考委頒發的自考專科(或以上)畢業證書無需辦理《學歷鑒定證明》。
2、辦理專科畢業證書需提供《準考證》、《身份證》。
3、以上所需要證件及相關材料均需出示原件,并提供A4規格復印件。
四、辦理畢業審核采用銀行統一收費(38元/證)
(1)由惠州市自考辦向初審通過的考生開具繳款通知書,考生憑繳款通知書到惠州建設銀行或工商銀行各網點現金繳納。
(2)有銀聯卡(必須是儲蓄卡)的考生可在惠州市教育局服務大廳通過刷卡繳費。
五、領取畢業證書時間為
2009年10月,具體信息請留意惠州教育考試中心網站(網址:www.hzkszx.com)的通知(畢業證書需考生本人憑《準考證》和《身份證》領取)。
以上辦證程序僅限于在惠城區辦理自考畢業初審,如需在縣(區)辦理自考畢業初審的考生,請與所屬縣(區)自考辦聯系(聯系電話:惠陽區自考辦一3826192、 博羅縣自考辦一6623534、 惠東縣自考辦一88222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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