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市自學考試工作委員會,暨南大學:
為了適應我國會展經濟發展的需要,滿足我省當前對會展管理人才的迫切需求,按照全國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指導委員會統一要求,決定從2009年上半年開始,在全省范圍內開考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會展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現將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主考學校
暨南大學
二、報考對象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不受性別、年齡、戶口所在地的限制,均可報考會展管理專業(專科)。
凡中華人民共和國公民,具有國家承認的專科(或以上)畢業學歷,不受性別、年齡、戶口所在地的限制,均可報考會展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
港、澳、臺同胞既可以到我省相應報考點辦理報名報考手續,也可在香港考試及評核局指定報考點報名報考。
符合法律規定,接受改造、積極學習的在押人員,經有關部門批準后也可報考。
三、學歷層次和規格
會展管理專業(專科)學歷層次和規格:本專業的學歷層次為專科。每門課程考試合格,由省考委發給課程合格證書。本專業畢業要求不少于13門課程不低于70學分。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且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頒發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蓋章并有暨南大學副署的會展管理專業專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大學專科學歷。
會展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學歷層次和規格:本專業的學歷層次為本科。每門課程考試合格,由省考委發給課程合格證書。本專業畢業要求為不少于13門課程不低于74學分。凡取得本專業考試計劃規定的全部課程合格成績,且思想品德鑒定合格者,頒發由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蓋章并有暨南大學副署的會展管理專業本科畢業證書,國家承認其大學本科學歷。取得本科畢業證書的考生,符合相應學位條件者,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學位條例》的規定,由主考學校授予學士學位。
四、開考方式與報名報考方法
本專業面向社會開考。根據專業培養目標要求及專業課程設置特點,由暨南大學負責助學輔導及實踐課程組織工作。
考生報名報考時按照我委規定的報名報考時間及要求,到市、縣(區)自學考試辦公室指定報考點,或通過互聯網、電話報名報考。報名報考時必須按照規定繳交報名報考費,并辦理有關手續。
五、考試的組織
全國考委負責審批專業考試計劃;編制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自學考試大綱;組織編寫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自學考試教材;組織全國統一命題課程的命題和考試時間安排。
省考委負責公布專業考試計劃;組織編制省命題課程的自學考試大綱和教材;組織省命題課程的命題和考試時間安排;統一組織全省的考試和評卷、管理考籍;頒發課程合格證書和畢業證書;指導和監督助學等各項工作。
各市自考辦負責組織報名報考,協助開展考務組織、考籍管理,協助指導和監督助學等工作。
暨南大學在省考委的指導下,開展助學活動、宣傳和發動工作;參與命題和評卷工作;組織實踐課程的安排和考核;在畢業證書上副署。要堅持辦考與辦學、命題與輔導分離的原則,有關課程的命題教師不得參與該課程的助學輔導。
六、專業考試課程及考試時間安排
專業課程設置見附件。會展管理專業(專科)、會展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每年開考4次,考試時間定在每年1月、4月、7月和10月,其中4月和10月的考試接受新生報名。全國統考課程由全國考委統一安排考試,省統考課程由省考委統一安排考試。首次開考時間為2009年4月,考試課程安排由省考委統一公布。
附件一: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會展管理專業(專科)考試計劃。
附件二:高等教育自學考試會展管理專業(獨立本科段)考試計劃。
附件三:2009年4月、7月和10月廣東省自學考試會展管理專業(專科、獨立本科段)開考課程考試時間安排表。
來源:廣東考試服務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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