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上半年自學考試畢業手續將于6月15至20日進行,現有關事項通知如下:
一、申辦畢業手續的條件:
1、已按廣東省自學考試《專業考試計劃》,考完規定應考的所有課程(含實踐課)。
2、考生所有合格科目的成績均在同一個準考證號中(如存在不同準考證號的,或者有的課程是在外省參加考試通過,需在今年5月1日前已在我省辦理了轉考、免考手續,將所有成績匯總在一個準考證號中)。已用于辦理畢業手續或已轉出外省的成績,不能直接用于畢業申請。
3、如有違紀記錄,已達到推遲畢業年限。
4、未辦理過該專業的畢業證。
二、申辦畢業手續的辦法:
1、考生自行上網,進行網上申請畢業登記,并打印《畢業生登記表》,(網址:www.stegd.edu.cn/selfec/Index.jsp)。
辦理時間:6月15至17日。
2、提交畢業生材料(6月16至20日)。
辦理地點:柏泰培訓中心(地址:福田區八卦路610棟四樓,電話:25924241、82422733)。
辦理時間:為避免考生集中在同一時間前往辦證,減少等候時間,將考生辦理時間安排如下:
辦證處每天的工作時間:上午:8:30~12:00,下午:1:00~6:30.
凡未能在各專業劃定的時間內辦理的考生,也可在本月19日之前到辦證處辦理。凡省的自考系統中,未采集有考生本人相片的,可在本月21日攜帶證件到辦理處申請補照像。
三、申請畢業所需材料:
1、專科:網上下載打印的《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及復印件);如有轉考、免考科目的,須提供經省考辦批準的轉考、免考登記表(復印件);
2、本科:基本材料與專科相同。另外,還必須提供原有學歷證書(專科或以上)以及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出具的驗證證明的原件及復印件各1份(畢業證驗證要求詳見第六條的《關于辦理本科畢業手續考生的原有證書驗證的說明》)。
四、有關說明:
1、關于辦理本科畢業手續考生的原有證書驗證問題的說明:
省考辦規定,辦理本科畢業手續的考生,其原有專科(或本科)畢業證書,除廣東省自考委頒發的自考大專畢業證書外,均需自行提前到廣東省教育廳學歷認證中心進行認證(地址:廣州市東風東路723號,聯系電話:020-37626810;或委托省學歷認證中心深圳代辦點辦理(地址:深圳市人民北路書院街6號原財經學校綜合樓二樓服務大廳,電話82294164)。辦理本科畢業手續時,需提交認證證明。
如考生尚未辦理認證的,也可在申辦畢業手續同時,委托深圳柏泰培訓中心代為交驗(個別考生的證書驗證需要較長的時間,可能會對當次的畢業造成影響)。
委托代辦學歷認證手續的考生請注意以下事項:
⑴。需交納認證費(省學歷認證中心只開總發票,如需單獨開發票的,請自行前往廣州認定,并將認證結果于6月21日前交市自考辦)。
⑵。考生需提交身份證、畢業證書原件,由辦證點復印1份后退還考生,同時考生要認真填寫《學歷鑒定申請表》上的各項信息一并交給認證代理點。
2、自考畢業資格的審核權在省考辦。市自考辦整理并上報材料后,能否畢業由省考辦審定。考生如對本人個別課程是否符合畢業要求沒有把握,應及時做好按廣東省現行要求考齊所有課程的準備。如經省考辦審核,本次未能獲得畢業證書的,下次申請畢業時,仍須按以上程序和資料,再次申辦畢業手續。
3、領取畢業證書的要求:
(1)領證時間:2007年10月。考生可在10月初撥95000333、960900或上深圳招考網(www.51a.gov.cn)查詢。
(2)領證方式及地點: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親自到深圳市招考辦指定地點領取。
(3)按國家教育部規定:自考畢業證只發一次,遺失不補。因此,畢業證只能由考生本人來簽領。
附件:
一、深圳市自學考試畢業手續申辦程序
二、申請自學考試畢業登記流程圖
三、深圳發展銀行自考畢業證繳費單
四、學歷認證申請表
五、深圳市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打印申請單
深圳自考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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