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自學考試辦理畢業證的流程
①報到 ②初審、攝像 ③打印畢業生登記表、領表 ④交表和交費
1、報到。考生先到報到處領取并填寫《自學考試畢業生情況登記表》。申辦本科畢業的考生須交專科畢業證原件和復印件,如果專科畢業證已驗證須交《畢業證書鑒定證明》原件和復印件。
2、初審、攝像。考生憑身份證、準考證進行初審、攝像。
3、打印畢業生登記表、領表:電腦打印出《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后,請考生檢查畢業生登記表與自己畢業的學歷層次(本科或專科)是否相同,如不相符,請及時提出更換畢業生登記表。并認真校對準考證號、姓名、身份證號、成績等資料是否正確,若有錯漏,請立即提出更正。
4、交表:用黑色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廣東省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有關欄目交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如沒有工作單位的,可到戶口所在地居委會蓋章)后和材料上交辦證資料回收組,并繳自學考試畢業生審定費(帶畢業證書封面)38元/人。需由市考辦代辦專科畢業證書驗證鑒定的考生須將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及其復印件兩份交市考辦,由市考辦代省收驗證鑒定費用(本省證書70元,外省140元)。
二、辦理自考畢業證應上交的材料
1、專科: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復印件;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已辦理轉考、免考審批表的復印件;電腦沒有成績的須提供合格證書的復印件。
2、本科:身份證和準考證的復印件;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已辦理轉考、免考審批表的復印件;電腦沒有成績的須提供合格證書的復印件;專科畢業證書復印件(兩份);已辦理專科畢業證鑒定手續者,需出示專科畢業證書鑒定結果及上交復印件。
注:以上復印件一律采用A4型紙張復印。
如果姓名、性別、身份證號、出生年月的數據有變更的,要填寫一式兩份《自學考試考籍數據更正申請表》,并提供公安部門的證明材料及身份證、戶口薄等相關證明復印件各兩份。
請考生注意:
(1)在市考辦申請畢業只是對考生的畢業材料進行初審,考生是否符合畢業條件由省考辦負責審核批復。
(2)如不按要求上交《畢業生登記表》和相關材料而造成延誤申請畢業的,一律推遲一年辦理。
(3)考生申請畢業后,如急需辦理學歷證明,可復印《廣東省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留存,憑其復印件和準考證、身份證原件、單位證明(如寫本科學歷證明還需出示專科畢業證書原件和《畢業證書鑒定證明》原件)到廣州市中山大道69號省考試中心自考部(1304房)開具證明。
(4) 申請畢業的審核結果一般在2006年10月初發短信通知,考生也可以撥打96060電話查詢,屆時考生憑身份證和準考證原件本人到東莞市教育局二樓考試中心(1)室領取畢業證書。如需要他人代領,必須有委托函和雙方身份證。
來源:東莞市自考辦
更多精彩資訊請關注查字典資訊網,我們將持續為您更新最新資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