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4年留學預警
教育部教育涉外監管信息網日前發出今年第4號留學預警,因新加坡政府取消“南洋管理學院”素質級資格,我國駐新加坡使館教育處決定從5月26日起取消對“南洋管理學院”招收中國留學生的資格認證(駐新加坡使館教資認020號),同時特向申請新加坡私立學校的留學生發出六大注意事項:
1、新加坡的私立學校主要有兩種類型:一種是純私立性質的學校,必須同時在新商業注冊局和教育部注冊;另一種是由社團或合法非盈利機構或企業舉辦,可以不在新教育部注冊的教育機構。從新政府的政策以及學校運營、收費角度來看,這兩類學校沒有多大區別。新政府允許所有私立教育機構能夠頒發的最高學歷是大專文憑(Diploma),但在事先得到新加坡教育部許可的前提下,也可以代理其他國家和地區的大專以上學位課程,學位由外國學府頒發。新政府對私立教育機構所頒發的文憑既不表態承認,也不明確不承認,由市場認可。
2、新加坡私立學校的中文名稱沒有法律意義,都是由學校自己確定的,其英文名稱為正式注冊名稱。選擇學校時,不要被學校的中文名稱(諸如××學院)所蒙蔽,要看學校的實際資質情況,如擁有多少全職教師、多少學生、辦學水平等。
3、留學人員應優先選擇經使館教育處資格認證和取得新加坡政府“素質級資格”(SQC-PEO)的學校。
4、向學校繳納學費時,應按學期繳納,不要按學年繳納或按課程繳納,也不要一次繳清,否則可能會造成被動和損失。此外,不要輕易將錢款交給他人而不要收據,即使是親朋好友,建議交款后也要索要收據。
5、選擇課程前,特別是選擇私立學校承辦國外大學的學士、碩士課程前,一定要要求學校提供該課程被新加坡教育部審批同意的批文。
6、在新加坡留學期間發生問題時,應立即直接與新加坡旅游局或駐新加坡使館教育處聯系。
來源:新聞晚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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