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5年下半年自學考試大考將于10月29、30日舉行,珠海市有9319人報考,計19598科次,分別安排在市工業學校、市電大、市一職、市三中初中部、市五中及斗門二中等六個定點考場,請考生于10月22—28日前往市電大領取新生準考證和考試通知單(注:自行在www.5184.com打印的也有效),查詢考場及試室座位號安排,準時前往參加考試;新生憑報考回執領取準考證。凡補辦準考證的舊生請到珠海市自考辦領取。斗門區考點的考生到斗門教育局成教辦領取。
特別提醒考生注意:根據自學考試《考場規則》規定,考生進入試室除必要的文具外,禁止攜帶任何書籍、筆記本、資料、報刊、草稿紙以及各種無線通訊工具(如尋呼機、移動電話)、電子記事本等與考試無關的物品。
附:一、珠海市2005年10月自學考試考場安排
考場名稱 考場地址 考場聯系電話
市工業學校 吉大白蓮路42號 3361955
市電大 香洲人民東路123號 2216141
市一職 新香洲香華路51號 2651370
市五中 香洲區香檸一街63號 2282710
市三中(初中部) 香洲桃園路1號 2255440
斗門區二中 井岸鎮橫山路125號 5529480
二、有關在考試過程中使用通訊設備的處理辦法
1、考生把手機、傳呼機在處于帶電關機狀態下帶入試室,未放在監考員指定的位置,被監考員發現的,視為攜帶規定以外的物品進入試室,未放在指定的位置;考生手機、傳呼機在處于帶電開機或關機狀態下帶入試室,放在監考員指定的位置,手機、傳呼機發出聲響,被監考員發現的,視為影響考場秩序行為。上述兩種情形均取消該考生本科目考試成績。
2、考生把手機、傳呼機在處于帶電開機狀態下帶入試室,未放在監考員指定的位置或利用手機、傳呼機傳遞試題答案,被監考員發現的(無論該考生是否接聽、接收信號),均視為使用通訊設備,取消該考生當次報名參加考試的各科考試成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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