經廣東省自考委的審核批準,凡在2005年6月辦理了自學考試畢業登記的考生,請于2005年9月28日、29日領取畢業證書及考生檔案。
一、辦理時間:
9月28日、29日上午8:30—11:30,下午2:30—5:00
二、辦理手續:
攜帶本通知、畢業登記時用的準考證和本人身份證,如有特殊情況確需他人代領,領取時應帶:畢業生的準考證、身份證及本通知、代領證者身份證及其復印件(復印件須事先簽代領人的姓名、畢業生的準考證號、姓名和畢業專業)。
三、辦理地點:
1、在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建設六馬路16號)申請辦理畢業登記的考生請到本辦三樓對外辦公大廳辦理。
2、獨立辦班的考生請與辦班單位聯系。
3、市屬其他區、縣級市的考生請到各區、縣級市招生辦辦理。
四、注意事項:
1、到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辦理的考生按各專業相應的柜臺(詳見附表)簽領《畢業證書》及考生檔案(經廣東省考委審核不符合畢業條件的考生領回申報材料)。個別考生確因特殊情況不能按時領取《畢業證書》的,請于10月11日(星期二)到我辦三樓領取。
2、根據教育部的有關規定,自學考試《畢業證書》只制發一次,遺失不補。如領證書取后發生遺失、損壞、被盜等一切后果均由考生本人和代領者承擔。
3、《考生檔案袋》內已有密封簽,請考生檢查袋內材料后自行封貼。
4、因廣東省考辦尚未下發《公安管理》專業的畢業證書,請有關考生等待通知。
辦理柜臺 學歷層次 專業代碼
4號 本科 B020104—C050105、C050305—E611000
5號 本科 C050201
專科 A020103——A040101
6號 專科 A040106—A100701、C030112
7號 專科 A100703—C030111、C050114—E119000
(上述安排適用于廣州市招生考試委員會辦公室三樓對外辦公大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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