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請專科畢業:
應帶備《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申請本科畢業:
1、應帶備《準考證》、《身份證》、《課程合格證》的原件和復印件;
2、專科畢業證書及專科畢業證書鑒定證明的原件和復印件。持廣東省自學考試委員會頒發的專科畢業證書者只需提供專科畢業證書的原件和復印件。
以下情況不予辦理:
1、未按規定辦理好轉考、免考手續的考生;
2、未收到實踐環節考核、畢業論文成績的考生;
3、外市考號考生最后一門筆試課程不是在珠海考試通過的。
有關注意事項:
1、若考試課程成績合格而未領取或遺失《課程合格證》的,經查核成績合格者,可辦理畢業登記。如果電腦數據中無合格成績的課程,須上交《課程合格證》復印件。
2、辦理過轉考、免考改報專業課程的考生,須上交經省考辦批準的審批表;轉免考手續必須在2005年5月1日前辦理完畢。
3、考生在辦理畢業登記時,應仔細地校對已打印的《畢業生登記表》各欄目,如有錯漏,要及時提出更改。
4、復印件一律采用B5型紙張復印。
5、在市自考辦辦理畢業登記是對考生畢業材料的初審,考生是否符合條件畢業,由省考辦進行最后的審核、辦證、發證。
6、辦理畢業初審時間:2005年6月15日—20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7、回表時間:2005年6月19日—21日。
畢業申請流程:
①填表→②審核→③交費→④攝像→⑤領表→⑥回表;
一、填表:填寫《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申請表》。
二、審核:持上述所需資料進行預核。
三、交費:憑《畢業申請表》繳費。
四、攝像:憑身份證、準考證、《畢業申請表》及繳費收據進行攝像。
五、領表:領取并認真核對打印的《廣東省高等教育自學考試畢業生登記表》(一式兩份)。
六、回表:按要求填寫《畢業生登記表》,有關欄目交所在單位簽署意見并加蓋公章后交回。
學歷認證:
廣東省學歷認證中心在市教育考試中心設立認證代理點,2005年6月1日起開始辦理此項業務。
個人辦理須填寫《學歷認證申請表》(個人),交驗申請人畢業證書、身份證原件和復印件(各一份)。單位辦理須填寫《學歷認證申請表》(機構),出具單位委托函及經辦人身份證件,提供需認證的學歷證書原件、復印件和證書所有人身份證復印件,以及送驗學歷證書的清單(含姓名、性別、畢業學校、專業、層次、畢業時間);個人委托他人代理的,須有委托函,并交驗委托人和被委托人的身份證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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